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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真的从轻判? 原创: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淄博律师##山东律师##山东辩护律师# 之前我写过关于“认罪认罚”的文章-----《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制度》介绍了关于“认罪认罚”法律规定,这次我结合“值班律师”、“认罪认罚”具体的“操作程序”中各方的关系、作用等,作为一名辩护律师从为被告人辩护的角度来写点东西。 一、“认罪认罚”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新内容,利于:节省刑事诉讼的0贪污和受贿案件中自首与立功的认定 原创: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淄博律师##山东律师##山东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法定情节有酌定情节,法定情节中“自首、立功”是经常关注的情节。 如何最大限度地发现并正确运用这两个情节呢?分五步: 一是了解刑法对“正统的”自首、立功是怎样规定的; 二是了解司法解释对“可视为”自首、立功是怎样规定的; 三是在“职务犯罪”中对自首与立功的特殊要求0票据诈骗罪请律师有用吗?律师费多少? 原创: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淄博律师##山东律师##山东辩护律师# 看官,律师有用无用先别管,请看“票据诈骗罪律师辩护要点”学点法律,自保吧。 《刑法》第三章第五节是关于“金融诈骗罪”的内容,涉及八个罪名,分别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今后我将逐一论述。 一、票据诈骗0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同生:刑事案件律师“无罪辩护”思路 #淄博律师##山东律师##山东辩护律师# “爱苗儿,抱瓢儿”,只有喜欢,才会敬业,才会出成绩。 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思路,要“对症下药”,不能够“按住鸭婆要鸡蛋”,否则就会自找难看。 比如刑事案子的当事人及其亲属都想案子无罪,因为一个有罪的刑事判决,就等于把当事人本人的前途毁了,也把当事人父母、子女的前途毁了:公务员不能考了…… 任何一个案子都存在无罪的可能0伴郎夜看书 原创:#淄博律师# 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题目灵感于“元曲”里面的内容,原文是:笑将红袖遮银烛,不放才郎夜看书。相偎相抱取欢娱,止不过迭应举,及第待何如。 觉得这几句很有意思,作者意图如何,世人作何理解,各有各的看法。我找了一个角度,用在辩护艺术写作中:一个优秀的辩护律师要适应各色家庭、办公和社会环境。 遇到“情意绵绵”的,不能够因“红袖笑遮烛”而放弃努力,更不能沉浸于“耳鬓厮磨”耽误0突破诱惑 原创:#淄博律师# 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诱惑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侦查特定犯罪的需要,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者诱使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或者犯罪结果发生后将其拘捕的秘密侦查措施。 诱惑侦查属于秘密侦查的范畴,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53条。 秘密侦查类型:监控型和欺诈型。 监控型秘密侦查:侦查人员不与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嫌疑人的行为、物品、资金等暗0鸡蛋里面挑骨头 原创:淄博刑事律师 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从刑事案件的来源寻找辩护切入点。 很多人一看了我说的这个“切入点”就会拍案而起,曰:刑事案件的起源无外乎知情人报案和执法部门办案中发现这两类情况,这有什么可以辩护的。 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就要“鸡蛋里挑骨头”,当然挑出的“骨头”有无价值还是要筛选的。但是,不放过任何细节是仔细研判的基础,从刑事案件的“来源”寻找“辩点”很必要、很重要、很有效0突破技术侦查神话 原创:淄博律师 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我87年警校毕业干公安的时候,发生了案件通常的破案思路是调查摸底,再具体一点就是依靠群众,根据划定的侦查方向逐一排查。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现在破案,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技术手段,比如“天网工程”等等。 还有更先进的更神秘的技术侦查手段,这类技术侦查的资料多数不出现在卷宗材料里,即便是出现在卷宗材料里,普通的刑事案件是不允许辩护律师看的,重、特大刑0庭审质证关生死 原创:#淄博刑事辩护律师# 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贯穿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一百多个环节。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有不同的辩护策略和方向,同一类刑事案件中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辩护重点。刑事案件的辩护绝对不是仅限于法院开庭,更不限于庭审中的发表辩护意见。 现在我和大家说一下如何有效发挥庭审质证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质证就是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就有关证据进0刑事管辖辩护 原创:#淄博辩护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案子管辖问题,是所有刑事案件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都要率先考虑的问题。但是,作为辩护律师假设发现管辖有问题,是否提出呢?我的意思是征求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意见。有的人会说:辩护律师要依法辩护,发现管辖有问题就应该提出来。需要说的是:辩护律师的职责还是为被告人辩护,有的事情还是要征求被告方的意见。 有个犯罪嫌疑人被“甲”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接受0“无罪”之源 淄博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王同生原创作品。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淄博刑事辩护律师##淄博刑事律师##淄博辩护律师##淄博律师##山东律师##山东辩护律师# 任何刑事案件都存在无罪的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确认之前,不能够认定任何人有罪。 毒品犯罪亦然。但毒品犯罪进行无罪辩护的和其他刑事案件比较起来显得少了些。理由: 一、毒品犯罪和其他刑事案件一样,经过公检法三0常年批发茅五剑天海梦汾酒劲酒牛栏山国窖有需要的来吧你有订单我有货最低价格有需要联系1863448809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