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思古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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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看世事去如烟,繁花落尽留空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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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清代民事习惯中的兼祧规则————以《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为基础的考察 来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作者:徐进 摘要:兼祧在清代民事习惯中作为一项立嗣继承规则,使独子可以同时成为两房乃至多房的继承人。根据《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对这一习俗的调查记载,兼祧在清代尤其是清代中后期分布相当广泛,且具备完善的适用条件和效力。一般说,构成兼祧须同父周亲均系独子,兼祧子所娶两妻或多妻均按其所属各房而享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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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李煦获罪档案史料补遗 李煦获罪档案史料补遗 张书才 红楼梦学刊•二○○二年第二辑 近几年来,笔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内阁、内务府全宗档案及已编译出版的《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陆续查到了13件有关审理李煦罪案的档案史料。作为当时审案的原始记录,这些史料当有助于对李煦获罪的原因、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以及雍正帝的态度,作出符合历史实际的判断。现将这13件档案辑录于后,并略予注
    书园探梦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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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唐时期亲女继承为比近亲有优先继承权 有关林黛玉和史湘云继承问题其实是清代女子继承问题,之所以要把二人联系一起说,正是因为林黛玉和史湘云都是父母双亡的孩子,按唐代标准,明显属于户绝女,所谓户绝,在《唐律疏议》卷十二云:【无后者,为户绝】,但更准确的说,一个有男性家长的户称为“课户”;一个没有子嗣(无论亲生还是领养)的寡妇家庭则称为“女户”,当她死后,她的家庭也成为绝户。黛玉情况则属于父母双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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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文字中有些忌讳词过多,为防止吞贴,故用了图片格式,同时请注意把图片完整打开看全文,请点击展开 查看完整图片 史湘云牙牌令 鸳鸯:左边“长幺”两点明—— 湘云:双悬日月照乾坤。 鸳鸯:右边“长幺”两点明—— 湘云:闲花落地听无声。 鸳鸯:中间还得“幺四”来—— 湘云:日边红杏倚云栽。 鸳鸯:凑成“樱桃九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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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许多问题其实有伪命题之嫌,天下本无事,但正是由于作者自己的矛盾笔法处在被人看到矛盾处后为了弥补此矛盾,产生了种种说法。贾宝玉姓名也许也是此种问题之一,但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热点还是一并理下做个小汇。 首先贾宝玉得宝玉是否是大名,这问题看似不是问题,但各处文本却出现一些矛盾,从有些场合看宝玉应该是大名。但更多场合看宝玉又应该是小名。这里先举两处 例子: 第三回:黛玉曾经说 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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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是一本爱情小说,故葬花、读《西厢》、宝玉挨打、黛死钗嫁等情节人人耳熟能详。而文人视野中的《红楼梦》则争议颇多,早在其问世不久还没有大规模刊行时,主流意见就认为它在影射政治,乾隆的堂弟弘旿在永忠的(康熙十四子允禵孙,多罗恭勤贝勒弘明子)《延芬室稿》中批注道:“《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恐其中有碍语也。” 以后清代到民国,主要是索隐派红学天下,从清代乾隆爷认为《红楼梦》说的是纳兰明珠
    RHLgo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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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的有关原文:这里黛玉喝了两口稀粥,仍歪在床上,不想日未落时天就变了,淅淅沥沥下起雨来.秋霖脉脉,陰晴不定,那天渐渐的黄昏,且陰的沉黑,兼着那雨滴竹梢,更觉凄凉.知宝钗不能来,便在灯下随便拿了一本书,却是《乐府杂稿》,有《秋闺怨》《别离怨》等词.黛玉不觉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于章句,遂成《代别离》一首,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夕》.其词曰: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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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中逾制处汇编 《红楼梦》是一部奇书,在胡适先生考证其为曹家之前,清代许多人就猜测此书写的许多细节只能是现实中大富大贵家,乾隆爷甚至直接说就是曾经当过相爷得纳兰明珠家,到清朝灭亡后,许多索隐派老前辈终于大胆说出了红楼梦许多场景应该是皇宫里才能有的,所以宝玉顺治和黛玉董小宛说也有了,宝玉建文皇帝说也有了,总而言之,红楼梦与皇家挂上了钩,直到今天在曹家说成为主流时,主流红学家们也不敢就说红楼梦一些
    Lily59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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