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就不能为V想想?他是人,不是圣人。他会有累的一天,V一直一个人辛苦了那么多年!可他还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着,坚持着。喜欢音乐这点V都没变!是你变了,变得自私…爱V 希望他能变得更强大!飞得更远!
你能想象他一个人做音乐有多辛苦吗?无法真实的体谅他的累有什么资格说你爱他?
我们听到他的每一首歌,要经过多少的沉淀积累和爆发,制作,创作,演唱,连唱片的封套设计,包装方式,cd唱盘的用料选择,内页设计,都是V一手包办,你知道这是怎样的工作量吗?
诚然,他一个人可以坚持。早在素颜出来的时候,V就说过:“说我签约了华谊并对我表示失望的人,我对你们感到失望,too。第一,我没签约华谊。第二,你支持我,是因为喜欢我的音乐本身,还是因为仅仅喜欢我不签约自己单干这件事儿?如果是后者,那我还是鞠个躬离开比较合适。我的音乐路不是用来承载别人的个人英雄主义梦想的。这些年我接触不少唱片公司,但之所以一直没有签掉,一来自己一人之力貌似还能坚持;二来有些合约条款未能达成共识。我不想去签一个让自己失去音乐自主权的合同,所以我会提出比较详细的要求,比方说专辑风格由我把控,等等等。所以很显然,别人没有义务为我的梦想买单,所以我只能先把音乐自己做好,提高自己的实力,实力才是谈判的资本,才能让人家去冒种种风险去相信你,协助你。
我一个人做过了两张专辑,两张也都受到一定认可,这听起来的确酷:除去制作,创作,演唱,连唱片的封套设计,包装方式,cd唱盘的用料选择,内页设计,都是我一手督办的,我对一张CD的了解已经全面,我不相信有多少同行能跟我一样。但是,随着思考的深入,人生阶段的变化,我不可能总是把大量时间花在这些音乐以外的周边事务上。选择一个好的团队来协作,是件多么不好的事情吗?还是说,全世界做音乐的人,除了少数像我这样肯玩命又样样都能捣鼓出一点小名堂的家伙,其他的都是不好的?那我只能对这种想法鞠躬了。
一个人如果按照别人想象和要求的“有个性”去走自己的路,那岂不是又陷入了另一种没个性?
我对那种皎洁的情绪简称矫情表示抱歉,我无法从命。
我尊重我的每一个支持者,但尊重不等于迎合;至于连我的歌都哼不出两句就先以歌迷自居以便对我指手画脚的人,你说我能分辨不出“关心”和“凑热闹”的吗?
写到这忽然想笑,写这么多,对懂我的人来说全是废话,对不懂我的人来说估计也是看不下去的,不过好歹是自己的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