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是2006年元月14日晚上24时左右在自家的商店里被邻居家赌博的赌徒毒打,当夜有路过旁观人看见我父亲耳内出血,次日我父母二人去医院治疗.当年3月我父亲因颅内出血压迫脑神经不醒人世做了开颅手术,手术费住院费和营养费等用了3万元左右.当地公安于当年夏天在外地把赌徒逮捕归案,当年10月份赌徒家找了一位称其赌徒叔叔的当地在职法律事务人员来我父母家,他们愿意拿出几千元让我父母从法院撤诉,我全家一致反对,继续上诉,但是当地法院现在称证据不全不受理此案.难道就这样让罪犯逍遥法外,恳请各位有识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