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 数量。
我想说此图和第一张图为什么是四张图片的结合体。
很简单。视觉效果。一眼望过去。又小又多。缤纷又紧密。还真有点迷惑人。
但拆开来一张张看。也就这么一回事。
② 处理。
别的不说。只看第二张图的最左上角那些黑。现在这张图。
如何证明这两张是同一张图。看图片右下角的光剑部分。这种晃来晃去的东西。在两图中形态完全一样。足以说明它们本是同根生。
但是他们也有区别。看大灯牌部分【扑倒XX】。似乎上面左上角的图更黄一点对吧。
那不是黄。是红。是经过图片的整体偏红处理得出的效果。这也正好附和了他们追求的颜色。
再看两张图的上方灯牌部分,是不是前者更模糊却更闪耀一些,是不是前者显得更多人。
对了。这就是各种色彩。缩放与清晰度的处理所得的效果。
经过处理的图。何来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