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基督教徒一信仰坚定和道德高尚而著称,这种信仰和到底是与一种深沉的罪孽意识紧密相关的。到了中世纪,随着教会权势的确立和信仰的强制化,赎罪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往那种内心真诚忏悔和肉体自我折磨的赎罪方式,除了在修道院中以一种苦行竞争的变态形式走向极端外,在一般情况下已被教会任课的种种替代性赎罪方式:购买圣徒遗物、想教会捐赠财产、参加十字军圣战和购买赎罪券等等所取代;而在信众面前进行的公开忏悔也让位于悔罪者与神父在密室中私下进行的灵魂赎罪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就可以一面肆无忌惮的堕落,一面痛心疾首的忏悔,用外在的善功和种种替代性手段来补偿内心信仰的松懈和道德的沦丧,从而导致了基督教信仰和道德的虚伪化。在中世纪,当众公开忏悔的制度被教会改为罪人在密室中向神父私下悔罪,这样就为出钱赎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此外,作为对苦行赎罪的一种取代手段,罗马教会制定了相应的折算制度,如把几年的斋戒苦行折算为多少次的祷告和唱诗,或者一定的济贫物质和罚金,从而是灵魂的买卖获得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