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引
问题的提出
作为儒家礼制的核心,祖宗崇拜的原则与实践对于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社会等诸多方面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在宋代,这种原则与实践凝聚为所谓“祖宗之法”。围绕“祖宗之法”,在宋代曾有许多不尽相同的提法,例如“祖宗法”、“祖宗家法”、“祖宗之制”、“祖宗典制”等等。诸多说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对本朝前代帝王所施行法度中一以贯之的精神之追念与推崇。
赵宋王朝的所谓“祖宗之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论题。遵行“祖宗之法”,说得浅白一些,就是“一切按祖宗的既定方针办”。这一类寻求既定方针的思维方式,执行者对于既定方针的界定修饰,以及在“既定方针”的说法下各行其是的做法,自古至今的人们都并不陌生。
距今千年以前,宋代的士大夫对于“祖宗之法”有过许多诠释与阐发。宋人议论中这一提法出现的频率之高、应用之广泛,使得无论做宋代哪一方面研究的学者,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从明清到当代,都有对于赵宋“祖宗之法”的评判,相关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千年。
近些年来,关于宋太祖、宋太宗的创法立制以及赵宋“家法”的形成,关于这一“家法”在宋代政治史上的深刻影响,特别是负面影响,学界有不少直接或间接的研究①。这些研究成果,对后来者很有启发。但以往的一些讨论,受到二元评论模式的局限,尚嫌简单化。时至今日,对于这一问题,应该有更为复杂丰富的认识。而这种认识的形成,显然有赖于我们对于整个宋代政治史的理解和把握。
①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直接或间接研究宋代“祖宗之法”(“祖宗家法”)的论著日多。就其广义进行研究者,有邓广铭《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运动》(《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3辑,页85—100)、王水照《“祖宗家法”的“近代”指向与文学中的淑世精神》(见氏著《宋代文学通论》“绪论:宋型文化与宋代文学”,页4—18)等;就其狭义进行研究者,有张邦炜《宋代皇亲与政治》等。刘静贞《北宋前期皇帝和他们的权力》一书,虽然并非直接讨论“祖宗之法”,但所涉及的时段与本书接近,所处理的问题具有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对于两宋政治文化走势的整体把握,对于“国是”问题的深刻观察,都给予笔者多方面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