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禁用“特效”等夸大词
(2012-03-28)
据《北京青年报》引述国家食**监管局日前公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及指南,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使用“奇效”、“速效”等虚假、夸大用词。“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等溢美之词也禁止在名称中使用。产品含有化学合成原料或仅部分使用天然成分也不得被夸大为“天然”。 禁用词还包括“处方、复方、活血、祛瘀、止咳、解毒”等明示或暗示疗效的词语。 同时,保健食品名称中也不得出现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名医的人名,以及中华、中国、华夏等地名;纳米、基因、太空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的词语也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