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毕业的,2009年底来单位,单位坐落于大港,来了快1年半了,一直没说签合同和转正的事情,我就算最长6个月实习期,那我也工作一年了,什么合同都没见到,福利待遇和单位别人都不一样,每个月拿天津市最低标准的920元工资,扣除强制上的保险,还剩下760元,我每个月的每周末来回车费100元+电话费100元+平时吃饭(按一天10元标准)300+日用品消费200元,每个月还剩下60元,这年头60元能干什么。这还不算平时周末加班没有加班费,逢年过节还不能放假。
4月1日起不说最低标准涨至1160么,我看了我的工资,还是700多块,难道上大学就是为了挣700多块么?难道堂堂国企单位就这么知法犯法,乱用劳动力么?
请问各位专家 我现在能有什么办法来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4月1日起不说最低标准涨至1160么,我看了我的工资,还是700多块,难道上大学就是为了挣700多块么?难道堂堂国企单位就这么知法犯法,乱用劳动力么?
请问各位专家 我现在能有什么办法来维护我的权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