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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案暴露出的另一个尖锐问题——路刚和律师事务所跟公检法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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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前后过程今天算是比较明了,但是其中有太多的悬疑,这些悬疑详见我的帖子“如果最高院能做到这样,我们就同意药家鑫免死,可否”一文。
无论药家是否富有、是否官居高位、是否有军队背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他们并不十分精通法律和诉讼。但前后的过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悬疑?很大可能是路刚的策划和导演。
针对这样极度明显的恶性杀人案件,为什么路刚还这么导演呢?因为路刚自认为靠他和他的律师事务所与西安公检法的潜规则是有把握的。这个把握的概率有多大呢,根本不是靠逻辑推理能分析的,他完全是靠之前的案例、经历和经验作出了100%的把握和肯定。这才是药家的闹剧持续到今天的深层次的原因。但他们轻视了互联网媒体和随之而来的舆论压力。可笑的是他们仍然认为来自互联网这种非官方的舆论压力是无法左右他们的潜规则!!!
药案只是个案,全国各地这样的潜规则还少吗?胡文海的死也是罪有应得,但天下所有来百姓都笃信胡文海杀人之前的潜规则最终害了被胡文海所杀的人,更害了胡文海自己。因为这样的潜规则无法在初期就断绝恶行的横行,甚至助长、保护了恶行的继续横行。
所有人都明白:这样的潜规则在全国遍地皆是,只是公开程度和百姓参与程度不同而已,因为很多没有公开,所以百姓的参与程度也就较低而已。
本人在这里所写这些,因为本人也经历了这样的潜规则,当然不是刑事案件,只是经济类的民事案件而已,个中体会五味杂陈,无处述说!!!



1楼2011-06-03 10:02回复
    所以路刚才,气急败坏


    2楼2011-06-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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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说的千真万确,我有体会


      IP属地:澳大利亚3楼2011-06-0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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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亲身经历过诉讼的,或者自己身边人经历过诉讼的,基本都有这种体会。所以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它合理、科学和先进的一面,至少在“有罪和无罪”的判决上不可能有中国式的潜规则!


        4楼2011-06-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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