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师真难。近日,放学后,有一名小学生帮值日的学生关窗户,意外摔倒,导致胳臂骨折。学生家长找上门来,要求学校赔偿。学生和学校谁有责任?很多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有学生的监护权。事实上,学校和学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学校并没有学生的监护权。
学生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没有学生,也就没有学校。可以说,学校里的主要工作是直接或间接为培养学生成才服务的。但就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而言,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校与学生存在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如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等。另一方面学校与学生是平等的,即学生从注册时起,就有权享受学校为其提供的教育教学的环境与服务,同时,也应遵守学生的法定义务及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有为学生提供良好教育环境,保证教学质量等法定义务,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
学生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没有学生,也就没有学校。可以说,学校里的主要工作是直接或间接为培养学生成才服务的。但就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而言,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校与学生存在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如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等。另一方面学校与学生是平等的,即学生从注册时起,就有权享受学校为其提供的教育教学的环境与服务,同时,也应遵守学生的法定义务及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有为学生提供良好教育环境,保证教学质量等法定义务,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