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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先生。”门忽然开了,一个侍者打扮的黑人托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这是您要的货物。”(……)
淮虹点了点头:“知道了。”
侍者将托盘放下,微微欠身,然后转身走了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叶笛好奇地打量着那个堇色的托盘,天鹅绒的垫子,上面盖着黄色的绸缎,在光线照射下流动着柔和的光芒,隐约凸显出的线条带着说不出的诱惑。
淮虹轻挑了眉,说:“送你的。”
叶笛一惊,本能地看向他,淮虹却又低下头去看书,避开了她的目光。微长的头发盖住了他的眼睛看不清表情,叶笛有些疑惑,但还是走了过去,小心地用食中二指捏住绸布,忍不住又看了淮虹一眼,可他依然不看她,专注得仿佛入定。叶笛犹豫一下,还是咬牙掀开了一角。
“这是——!”
黑色天鹅绒上露出袖剑的剑柄,极是玲珑的,红铜所铸的柄,镶满了珠玉,璀璨得让群星失色,光华流转,刹那间便是,无限芳华。
“淮虹,你……”叶笛惊得不知说什么好,便又转过头去寻找他的眼睛,“你怎么知道……”
淮虹终于抬起头来,轻轻地笑了一下,连着那笑,他的眼瞳在那一刹几乎是被点亮了。“这剑没喝过血。你可以用。”他说着轻轻地吐了口气,笑容中,竟有些许的羞涩。
一柄没见过血的剑。
没有杀气的剑。
他为了她,特地找来那么一柄难见的剑,尽管,他并不喜欢这样的剑。



17楼2011-07-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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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掌上百度18楼2011-07-0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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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淮虹说,那把剑的名字叫“莹星。”
      据说是清朝时某个富豪的女儿出嫁时的嫁妆。富豪本是怕女儿嫁过去后受欺负,才铸了那么一把袖剑。但后来他们夫妇生活和睦,相敬如宾,于是那剑在鞘中百年,竟未见过血。
      “莹星”长不过一尺半,并不是重剑,使用非常方便。叶笛爱极了它,它雪亮的刃,轻轻一叩就会发出响亮的剑吟,连淮虹都说,莹星确实是一把好剑。
      只可惜。因长年不用,刀刃稍钝。
      “适合你。”
      淮虹在把玩一番以后,送给叶笛那么三个字。
      叶笛一直不清楚,她和淮虹之间,到底算什么?
      是因为一棵树,一本书结下的缘分。她爱看《小王子》,他亦是,只不过他看的是法文原版。淮虹并不是话多的人,虽然在旁人看来活泼开朗,但大多时候,他是安静的,静而孤寂正如天边的虹,五彩缤纷,却在无形之中与一切隔绝。
      叶笛比他低一级,她认识淮虹时淮虹高二。莫名地便熟识起来了,叶笛知道淮虹是把她当红颜知己看的,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淮虹不说,她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
      那种喜欢,就像是中了毒,没有任何理由,疯狂着,那种疯狂让叶笛几乎失去理智不认识她自己。她会记住一切他喜欢的,比如他喜欢银器甚于金器,他喜欢海,喜欢白玫瑰,喜欢吹风听雨的感觉。叶笛看着他的侧脸,只觉得永生永世的沉醉。那是盅,入骨的。
      淮虹说他更喜欢落日。他不会带叶笛去看海上日出,却会在某一个下午逃了最后一节课,用自行车载着她去山顶等日落。山风吹动他的鬓发衣角,他的身影似是要融化在一片温暖的橙红中,飞向无极。有时候叶笛会很害怕,因为这样的美好太过虚幻而不真实,且不说失去,而是美好到让人根本无法掌握。
      那种害怕,便是爱了。
      “淮虹?”
      “恩?”
      “我可以……叫你虹么?”忐忑不安地,她问。
      短暂的沉默,然后,他转过头来,夕阳中他的脸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红。他轻挑了唇,点头:“当然可以。”
      


      19楼2011-07-0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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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一个字,与两个字的区别,是什么?
        叶笛不明白。她只知道,当别人都称他淮虹,两个字一板一眼,她却可以那样轻快和随意地叫他虹,心底是骄傲和喜悦的,仿佛那个字是她的专属。
        她孩子气地叫他虹。
        虹,虹。
        即使在很多年后回想起来,叶笛都会记得,当年的她,在吐出这个字时,脸上有怎样温暖的笑意。
        


        20楼2011-07-0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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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叶笛买了去曼彻斯特的机票。
          她去曼彻斯特前,为了收拾行李几乎把房间弄了个天翻地覆。然后,偶然间,莹星,那把剑,就那样猝不及防地掉了出来。
          红色的袖剑,红铜和水晶炫出请影万千,叶笛怔了一下,还是俯下身去,拾起了它。
          拔开。
          “叮——”
          百年前,它拥有美妙的剑吟,百年后,也依然如此。
          她初见它时如此,现在,七年了,也依然如此。
          却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叶笛怔了半响,呆呆地,却是极轻柔地将那剑抱在了怀里,酸涩的眼睛,怎么也拭不干的泪。虹,淮虹,我根本不用特意去想,也会记起你。她终于无奈的发现,她终是忘不了的,忘不了他,忘不了曾经,无论如何。
          而你,如今,如何?
          


          21楼2011-07-0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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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终是去了曼彻斯特。
            飞机上,她透过玻璃窗看见那成朵成片的云,涌动着,飘渺而不真切,像极了那个少年。
            上一次坐飞机,是两年前了。
            也是去曼彻斯特,和他一起。那时淮虹大四,比高中时更帅气了一些,无论走到哪都不缺少目光的追随。叶笛是硬跟去的,淮虹无奈,只好带她一起走。
            是为了将他妈妈的骨灰送回故乡安葬。
            叶笛不知道他妈妈是怎么死的,淮虹不说,他父亲也不提,他们默契地保持着沉默,仿佛坚守着一个巨大的秘密。一路上淮虹抱着那个黑色的骨灰盒,沉默得仿佛一只死去的蝶。
            他的目光却是冷定的,那样的冷漠而决绝,似一把淬了血的剑,就要出鞘。
            他说,我手上是有杀气的。
            飞机上有永远黑不下去的天,一路晚霞,从北京飞到曼彻斯特,仍是晚霞,时间就像是静止了变成一碗粘稠的浆。叶笛轻轻搂住他的肩,任他把头靠在她肩上。她看着他,说:“你如果累了,就睡会吧。”
            淮虹不答,只是合上了眼,静默着。
            叶笛等了一会,小心地从他手上拿过那个骨灰盒,刚想放好,不料却惊醒了他。她手足无措地拿着那个盒子,还不及辩解,他便伸出手毫不客气地将他搂入了怀中。叶笛吓了一跳,白色的安全带禁锢着她的肩膀,压得生疼。
            “阿笛,”他轻轻地说道,“阿笛,你知不知道……”
            他的话声突然顿住,犹豫了一会,放开了她,解开安全带站了起来,走了出去。
            叶笛不解地看着他的背影,有种不好的预感。
            因为,他竟然——在哭。
            


            22楼2011-07-0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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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笛从未见过他哭。印象中,他是如此要强的一个人,就连母亲被送进火化间,父亲重病,整个家只由他一个人撑着的时候,都未曾哭过。
              只是沉默罢了。
              那种痛,深入骨髓,连泪,都承受不了罢?但即使死死压在心底,也终有无法承受的一天吧?
              一生仅此一次。
              看见那抹晶莹在他脸上如此畅快地滑行,淡色的悲伤,累积了不知多少年的愁。
              一抹虹的哀愁。
              你可读得懂?
              


              23楼2011-07-0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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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看见他。
                梦中他仍坐在那棵树下,拿着法文版的《小王子》,和她说:我很喜欢那只狐狸。然后微微一笑,说:你很像它。
                他说话的时候,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来撒到他脸上,勾勒出好看的轮廓,他拿书的手苍白而修长,却不病态,指甲根部有一轮浅白的月牙。他说,我叫淮虹。
                她看见他从道馆出来,袋子里装着才换下的白色袍子。他是跆拳道黑带。她故意跑上去抱住他的手臂,他好笑地揉揉她的头发,推她,说:热死了。她笑着,照样把头靠在他手臂上,从脸颊传来对方身体的温度,有一种微妙的错觉。
                她看见他。看着他从车蓬推车出来,穿堂风卷着校服往后贴,转身时她可以看见他领口露出的好看的蝴蝶骨。她走过去与他并肩,蓝色的帆布校裙和他的蓝色牛仔裤相映。那时她觉得校服真好啊,和他一样的色调如此贴近他的心。她一路说着,天南地北,他专心地听,偏头时发丝掠过下巴,她有一瞬间的失神。
                却只是这样而已。
                叶笛从梦中醒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是泪流满面。
                


                24楼2011-07-0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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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长、


                  来自掌上百度26楼2011-07-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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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曼彻斯特果然是晴天。
                    仍是极清洁的空气,一尘不染的街道,叶笛在花店前停下了步伐,问店主可有新到的白玫瑰?店主思考了半天,才转到店里提出了一桶来,让叶笛自己挑。叶笛数出二十五枝,交给店主包装。
                    淮虹今年,该是二十五岁了。白玫瑰,是他最爱的花。
                    淮虹是不爱红玫瑰的,那样的固执,叶笛不明白为什么。他只是偏爱白色,她记得,安葬了他母亲时,他在墓前放了一束白玫瑰。
                    淮虹说,他母亲当年行动的代号,就是白玫瑰。
                    然后他偏了偏头,冲叶笛笑了笑,问:“你说,白玫瑰配我,怎么样?”
                    叶笛看了看他,点头说:“好看。”
                    只是那时她不明白这意味这什么。
                    


                    27楼2011-07-09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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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前,她仔细地将枪上的灰尘拭去。
                      现在的她,只是一个杀手,代号“蓝星”。
                      不,也不算杀手吧,但是她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两年前,她才知道淮虹的父母其实从未放弃过他们在***的职业,哪怕是做古董生意,也只不过是借机收集资料,方便卧底行动罢了。而淮虹,从极小开始,便是一名情报员。
                      出入于黑市,收集着第一手的信息。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孩子。
                      不知道是不是该说淮虹的父母狠心。淮虹的母亲,是在追捕一个跨国走私集团时去世的,淮虹接替了她的位置,代号,白玫瑰。
                      


                      28楼2011-07-0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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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彻斯特。
                        叶笛静静地站在古墙后,爬山虎有清凉的呼吸。同伴们开始慢慢缩小包围圈,在这种时候,任何微小的差错,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啪!”
                        前方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叶笛猛然一惊,眉狠狠皱起,心里暗骂一声,该死,哪支枪走火了?!现在还没出指令呢,要是人逃走了可怎么办?
                        但是没有办法。又是几声枪响,夹带着巨大的爆鸣声,已经交火了。叶笛明白,行动只能提前开始了。她咬了咬牙,装上了消声器,上膛,然后一个箭步闪到了一根柱子后,瞄准了前方的一个小喽罗。
                        叶笛觉得手心有点湿,竟是满满一手的冷汗。她定了定神,快速扳倒了几个哨兵。
                        “Lan!Come this way!(蓝星!到这边!)”一个同伴暗中向她打了个收拾。
                        叶笛会意,她抓住旁边的铜管,用力晃了晃,还好,很结实。然后,她抓住铜管,一手撑住上方的水泥板,用力一撑,爬上了二楼的阳台。
                        “掩护我。”见她上来,同伴迅速打开了身边的铁门,冲她点了点头。叶笛明白,BOSS就在上面。
                        叶笛小心地俯下身,觉得自己就像一匹静静等待猎物的豹子。好的猎手就要这样,淮虹说,真正的猎手懂得掌控局面,决不会让猎物追着自己打,也不会追着猎物打,只需要在他们必定出现的地方等待而已。
                        她把手放在了发烫的枪筒上,忽然想到那是禁忌,便马上松开,用发潮的手轻轻拉住了前方的铁丝网。
                        


                        29楼2011-07-0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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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紧张的。
                          两年前,也是这里,淮虹奉命与同伴一起那个跨国团伙的一支抓获。夕阳下,一切都是橙黄色,迷幻得不真切。防弹衣不够,于是他没有穿,虽说他的任务是掩护同伴,最为危险的。淮虹从小练枪,是队里的神枪手。叶笛见过他用枪,与电影里那些只会耍帅的牛仔不一样,淮虹用枪是极谨慎的,尤其是用狙击枪的时候。他瞄准的时候神情专注得像是盯着猎物的狼,是凶而冷的目光,无言的震慑。
                          一看便知是用枪的,与那些装模做样的演员有太大区别。自从看过淮虹用枪,叶笛便再也不看枪战片了,会觉得假。
                          他的手,是沾血的。
                          他说,我的手上,是有杀气的。
                          警DO察和不法分子的区别是,不法分子可以毫不手软地将对方一击致命,可警DO察不行。他们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这么做。淮虹专打人的右肩,这就足已使对方丧失战斗力,若对方想逃跑,只需要在脚腕处补一枪就好了。淮虹是不浪费子弹的。所以叶笛在行动时,也不由自主地学着他这么做了。
                          叶笛第一次用枪时,子弹还没打到靶子上,她的手已经吓得握不住枪把,看得淮虹在一边笑到肚子疼。“早说了你不适合用枪吧——”他说着,从她手里接过枪,搁在了一旁。叶笛总觉得很奇怪,无论是刀,剑,枪,只要到了淮虹手里,就像被赋予了生命,连那光泽都不一样了。
                          淮虹说,你那是心理作用。
                          


                          30楼2011-07-0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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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下方传来一阵细微的划擦声,叶笛的神经一下子绷了起来,右手食指小心地扣在了扳机上。
                            脚步声停了一下,似乎在迟疑。
                            叶笛小心地站起身,一个箭步闪到楼梯旁的石墙下,静静地等待着。
                            一个人的脚步,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淮虹说过,真正聪明的猎手,是会耐心地等猎物上门的。
                            只有一个人,他的同伴应该还在楼下。
                            脚步声越发清晰起来,叶笛不由屏住了呼吸,心理默数着。
                            一,二,三。
                            她忽然出手!对方才刚踏上最后一级阶梯,叶笛已经滑到他面前,不等他反应过来,右手便是一记漂亮的手刀,干脆利落地砍向他左肩窝处,同时左膝狠狠撞向他的腿,来人猝不及防,一下子晕了过去。
                            真是不禁打。叶笛嘲讽得挑了挑眉,将他拖进阳台,用手铐将他铐在一边。
                            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看来这个放哨的人很警觉啊。叶笛暗暗咕哝一声,握住手枪,估算着他的速度。一,二,三,好——
                            看还不等她出击,对方突然加快了脚步,一下子跳上了台阶!
                            “砰!”
                            该死。叶笛刚扣下扳机,就不由在心里暗骂一声,刚才换子弹时竟然忘了装上消声器,这下可好玩了。她想着,走到了楼梯旁,举枪瞄准了那个正捂着右臂仓皇逃跑的人。
                            瞄准。
                            射击。
                            


                            31楼2011-07-0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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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刹那间又想起淮虹。
                              在射击室里,她硬缠着他教她射击。淮虹被她缠得无奈,只好手把手地教她。
                              瞄准。
                              射击。
                              “阿笛,你的手不能抖。”
                              他认真地说着,风轻轻吹动他的发角。他的手轻轻包住她冰凉的手,丝丝缕缕的暖意,他说,不用怕。
                              有我在。


                              32楼2011-07-0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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