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唉,虽然可能被拍,但还是说上几句吧。
事件起因:主要是因为去年衡中四个同学毁约,在签订了预录取协议之后没有去北大,其他原因是往届衡中竞赛保送少等。
事件后果:北大没有给衡中校长推荐名额,保送生推荐和自主推荐也给得少;衡中同学们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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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北大不该和区区几个毁约学生计较,过于小气;可事实上,换了国内任何一所高校,也难跳出此圈,签约后,因学生改报他校而减少自主名额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其实是录取机制在作怪。
这个“预录取协议”说来话长,其实并不是北大的发明创造。这协议也并未强迫学生报某一学校,所谓的逼迫学生改志愿当不属实。此协议的目的,一是保护学生的利益,凡是签了的,该专业一定能录取;也是使招生老师便于了解报考的情况,确定报考的分数线,其实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假设您的孩子考的分数低一些,而高分的考生签了预录取协议,招生老师因为名额有限不能承诺录取您的孩子;结果高分考生毁约,名额空出一个,但因报考志愿已经截止,无法再更改志愿,您的孩子不就因此失去了上北大的机会了么?
因此签订协议后毁约,属于不诚信的行为,也是各大高校十分忌惮的。如果不来,完全可以不签,并没有任何人强迫。而思考的时间也是十分充分的,并不是一出分就要签这个协议。
以上所言是否属实,往届衡中学长自可作证,家长们亦可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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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高校该怎么办?
追究违约考生自然无从谈起,北大当然拿去了其他学校的学生没有办法。而中学对预录取协议是负有责任的。(这一点其他省份的同学可以作证,看是否是签预录取协议时学校领导也要签字)
那么北大当然只能追究中学的责任,减少下一年的名额。这使得同一学校后几届的学生相当无辜,违约的是学长,受苦的却是学弟学妹。这一做法实乃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
1.预录取协议这个东西根本不可能取消,除非教育部下令,否则各高校都在搞,只能达到最坏的纳什均衡(可参看复旦大学冯玮教授的博客,即可知是不是高校普遍在弄这个东西)
2.事实决定了北大也不可能不吭声。如果北大不吭气,那不就是变相鼓励这种行为吗?按衡中极少部分老师的逻辑“我不违约,你要给我这么多名额,那是理所当然;我违约,你还是要给我这么多名额,否则就是你小气”,如果不管是否违约,北大都不表态;而清华又会因学生来得更多,给更多的名额,那以后北大招生还从何做起?这一点虽然有点残酷,但是衡中的学长仍然可以作证,这是不是高校的普遍做法;北大的行为也不是所谓“小气”,而是此种情景下无奈而必然的做法,学过心理学的同学也可以作证,看看我是否是胡说。—————————————————————————————————— 那么衡中的部分领导、老师是否应该负责?如果说学生不懂得违约对下一届不好,那老师们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如果说对违约的严重后果并不清楚,是否说得过去?从道义上说,变相鼓励学生不诚信,侵害其他本可以上线的考生的权益,是否又是应该的行为?(据路鹏老师说,有学生家长哭诉被逼改志愿) 衡中的部分领导、老师该负什么责任,其实应该是比较清楚的。 —————————————————————————————————— 最后一点,北大的大门永远像向往这里的衡中同学们打开。 其实我想,这种情况部分原因是因为某些不好的行为(当然北大可能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是无论如何,握手言欢是最好的结果。北大不可能因为学校的原因跟心向燕园的衡中同学们过不去,保送生没有认定、自主降分低应当是实力问题,毕竟笔试密封改卷,面试打分连省份都不知道,如何跟衡中同学们过不去呢?再说就个人所知,北大的自招其实是相当相当严格的。
再者,如果校荐名额还是不够(毕竟今年衡中理科来北大校本部的一个没有),以过来人的经验,建议同学家长们可以向招生组老师咨询,看看是否有可能自荐通过;再再退一步,高考之后如果分数足够,也照样可以来北大,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燕园欢迎你!
最后祝衡中学子们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唉,虽然可能被拍,但还是说上几句吧。
事件起因:主要是因为去年衡中四个同学毁约,在签订了预录取协议之后没有去北大,其他原因是往届衡中竞赛保送少等。
事件后果:北大没有给衡中校长推荐名额,保送生推荐和自主推荐也给得少;衡中同学们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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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北大不该和区区几个毁约学生计较,过于小气;可事实上,换了国内任何一所高校,也难跳出此圈,签约后,因学生改报他校而减少自主名额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其实是录取机制在作怪。
这个“预录取协议”说来话长,其实并不是北大的发明创造。这协议也并未强迫学生报某一学校,所谓的逼迫学生改志愿当不属实。此协议的目的,一是保护学生的利益,凡是签了的,该专业一定能录取;也是使招生老师便于了解报考的情况,确定报考的分数线,其实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假设您的孩子考的分数低一些,而高分的考生签了预录取协议,招生老师因为名额有限不能承诺录取您的孩子;结果高分考生毁约,名额空出一个,但因报考志愿已经截止,无法再更改志愿,您的孩子不就因此失去了上北大的机会了么?
因此签订协议后毁约,属于不诚信的行为,也是各大高校十分忌惮的。如果不来,完全可以不签,并没有任何人强迫。而思考的时间也是十分充分的,并不是一出分就要签这个协议。
以上所言是否属实,往届衡中学长自可作证,家长们亦可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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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高校该怎么办?
追究违约考生自然无从谈起,北大当然拿去了其他学校的学生没有办法。而中学对预录取协议是负有责任的。(这一点其他省份的同学可以作证,看是否是签预录取协议时学校领导也要签字)
那么北大当然只能追究中学的责任,减少下一年的名额。这使得同一学校后几届的学生相当无辜,违约的是学长,受苦的却是学弟学妹。这一做法实乃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
1.预录取协议这个东西根本不可能取消,除非教育部下令,否则各高校都在搞,只能达到最坏的纳什均衡(可参看复旦大学冯玮教授的博客,即可知是不是高校普遍在弄这个东西)
2.事实决定了北大也不可能不吭声。如果北大不吭气,那不就是变相鼓励这种行为吗?按衡中极少部分老师的逻辑“我不违约,你要给我这么多名额,那是理所当然;我违约,你还是要给我这么多名额,否则就是你小气”,如果不管是否违约,北大都不表态;而清华又会因学生来得更多,给更多的名额,那以后北大招生还从何做起?这一点虽然有点残酷,但是衡中的学长仍然可以作证,这是不是高校的普遍做法;北大的行为也不是所谓“小气”,而是此种情景下无奈而必然的做法,学过心理学的同学也可以作证,看看我是否是胡说。—————————————————————————————————— 那么衡中的部分领导、老师是否应该负责?如果说学生不懂得违约对下一届不好,那老师们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如果说对违约的严重后果并不清楚,是否说得过去?从道义上说,变相鼓励学生不诚信,侵害其他本可以上线的考生的权益,是否又是应该的行为?(据路鹏老师说,有学生家长哭诉被逼改志愿) 衡中的部分领导、老师该负什么责任,其实应该是比较清楚的。 —————————————————————————————————— 最后一点,北大的大门永远像向往这里的衡中同学们打开。 其实我想,这种情况部分原因是因为某些不好的行为(当然北大可能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是无论如何,握手言欢是最好的结果。北大不可能因为学校的原因跟心向燕园的衡中同学们过不去,保送生没有认定、自主降分低应当是实力问题,毕竟笔试密封改卷,面试打分连省份都不知道,如何跟衡中同学们过不去呢?再说就个人所知,北大的自招其实是相当相当严格的。
再者,如果校荐名额还是不够(毕竟今年衡中理科来北大校本部的一个没有),以过来人的经验,建议同学家长们可以向招生组老师咨询,看看是否有可能自荐通过;再再退一步,高考之后如果分数足够,也照样可以来北大,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燕园欢迎你!
最后祝衡中学子们有一个美好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