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律诗而言,真正忌讳的不是一个字的平仄的错误,一个字的平仄失误是很小的事,小到基本上不会论,相对于整首作品来说,一字平仄之失误不算什么的!
律诗是从唐初开始的,至唐末,总共颁布过四次格律。其中一次是武则天的周朝。这次颁布的格律是在初唐的格律基础上,由上官婉儿主导(领导,不参加实际工作)而宋之问直接负责,这次颁布的格律是在初唐的格律基础上,由上官婉儿主导(领导,不参加实际工作)而宋之问直接负责,抱括沈佺期,杜审言(杜甫的爷爷)等等来整理归纳。最后一次,李商隐等人整理后,律诗格律基本成型!!
大家请注意:我们说的是基本成型。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律诗,是宋朝时最后彻底完善,而再没有改变的律诗,也就是今天朋友们熟悉的律诗格律!注:我们今天所说的律诗,是宋朝时最后彻底完善而再没有改变的律诗。因此,如果我们非要拿宋朝的格律标准去衡量唐诗的话,毫无疑问,有些地方是不适合的。
唐人对韵律的贡献体现在于,相对完整的对格律下了一个较清晰的定义。比如韵律方面的忌讳,倒韵、窜韵、窄韵、险韵等等,才是我们真相要忌讳的,是大错!相对于偶尔某字平仄失误来说,倒韵,窜韵,窄韵等方面的错误则要严重得多了。
就历史来看,在“格”方面违反,就如今天我们学生违反课堂纪律一样,顶多罚值日、罚抄诗,或是罚到门口站一小天。而律呢?却是我们的校规,违反校规可能会被清除学藉,这可是大事。打个比方,违反格,顶多就是违反交通法。违反律,却是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的后果,其性质,当然是有显著区别的,所以,虽然都是错误,但性质却是完全不同的。
律诗是从唐初开始的,至唐末,总共颁布过四次格律。其中一次是武则天的周朝。这次颁布的格律是在初唐的格律基础上,由上官婉儿主导(领导,不参加实际工作)而宋之问直接负责,这次颁布的格律是在初唐的格律基础上,由上官婉儿主导(领导,不参加实际工作)而宋之问直接负责,抱括沈佺期,杜审言(杜甫的爷爷)等等来整理归纳。最后一次,李商隐等人整理后,律诗格律基本成型!!
大家请注意:我们说的是基本成型。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律诗,是宋朝时最后彻底完善,而再没有改变的律诗,也就是今天朋友们熟悉的律诗格律!注:我们今天所说的律诗,是宋朝时最后彻底完善而再没有改变的律诗。因此,如果我们非要拿宋朝的格律标准去衡量唐诗的话,毫无疑问,有些地方是不适合的。
唐人对韵律的贡献体现在于,相对完整的对格律下了一个较清晰的定义。比如韵律方面的忌讳,倒韵、窜韵、窄韵、险韵等等,才是我们真相要忌讳的,是大错!相对于偶尔某字平仄失误来说,倒韵,窜韵,窄韵等方面的错误则要严重得多了。
就历史来看,在“格”方面违反,就如今天我们学生违反课堂纪律一样,顶多罚值日、罚抄诗,或是罚到门口站一小天。而律呢?却是我们的校规,违反校规可能会被清除学藉,这可是大事。打个比方,违反格,顶多就是违反交通法。违反律,却是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的后果,其性质,当然是有显著区别的,所以,虽然都是错误,但性质却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