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是因地施饵。一方水养一方人,一方鱼爱吃一方饵。这一问题不用花费口舌,都是不言的明理。譬如说在大连经济开发区大孤山街道所辖的黄墙子地点岸钓,用沙蚕是能钓到黄黑鱼,相比就不如用海蟑螂令垂钓者更风光。因此地距岸边的岩石根不过二米枯潮期的海水深度,浅处一米有余,深处达三米。沿岸的岩石缝里与石面上是海蟑螂的天下,不时扑向岩石的海浪尽将众多的这般小精灵卷入海里,顷刻成了鱼的腹中餐。常吃顺口,久食有瘾,自然使用现场活捉的海蟑螂上钩快,鱼个大,钓者的手感好。另外,对饵的具体挂法依然大有文章可作。青岛市的钓友便对此很有创意。他们在海珍品养殖筏内船钓运用的钓法大致有二,一则是守株待兔法(钩坠投入选定的钓点后,即等潮动鱼动,敬候佳音);另则是主动出击法(携着钓饵的钓组抛入顺、顶流后,即采取有进有停的方式于动中找鱼钓)。为使任一方法发挥不获则罢一获定是够‘重量级’的实效,他们在用饵上是三突出。即突出整体效应,突出目标显眼,突出钓饵动态。于一把钩上既有岩虫又有管沙蚕还有沙蚕,况且把岩虫、管沙蚕于头部往下5厘米一块掐下来,从钩尖穿过饵体,直推至钩把与子线的结合部。岩虫或管蛆朝下的头,在钩尾端黄绿色萤光闪闪还摇摆不停,另把3~4根沙蚕分别从头下1~2厘米处或一半处钩入,使全钩尽是饵头、饵体在外蠕动,那一类鱼游至近前,都难方寸不乱,都难逃脱杀身之祸,挥竿人亦难避开次次跃入刺激一乐的漩涡。
海钓铁律六:“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大多数海钓者的参与其中,是基于休闲并从中寻求上鱼的快乐,决非是以此养家糊口的商业行为。为此,一个“愿者上钩”的“愿”,既是这一群体垂钓行为的标尺,又是他们思想追求的升华。为使主观愿望与垂钓的实践相统一,理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为”,“不以物喜”。诚然,把竿钓的是鱼,不同鱼打交道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现实的。在面对现实中,应理智的挣脱对物贪欲的束缚,有一个健康而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休闲垂钓的品位;第二“不为”,“不以己悲”。钓不到鱼,既不怨天,亦不怨人,更不要同己过不去,在挺竿提线中坦坦荡荡,泰然处置;第三“为与不为”,“其喜洋洋者矣”。辽宁省有一位心理病专家说过:“人活一生快乐为先。”此言蛮有道理。我们知道,休闲垂钓的“愿者上钩”,是贵在参与,并在参与中去逐渐体会对“快乐人生”的外延与充实的无限乐趣。“为”时,人鱼共舞而笑,“不为”时,从而一竿在手玩味休闲垂钓兼有“赏画的绚丽,吟诗的飘逸,奕棋的睿智,游览的旷达”意境。从而在“为与不为”的休闲垂钓中,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岂有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