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力哥吧 关注:539贴子:650

魄力哥创业历程第41季(转载)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很看好这一队4朵金花,一根旗帜的队伍。他们这几天几乎都是销售冠军。每天给到电话小组的有效客户名单是最多的。有时候直接都不用电话组沟通,直接拿回现成的订单。




1楼2011-10-11 20:47回复



    2楼2011-10-11 20:48
    回复



      3楼2011-10-11 20:48
      回复
        我们魄力团的作战计划书。呵呵,不怕曝光,因为只有我们才看得懂,其他谁也看不懂。



        4楼2011-10-11 20:49
        回复
          比起之前的磨砺,理顺了很多事情就很轻松。销售、扫楼、电话回访,截流等等这些东西我都可以脱手不少。树状管理,中间力量很重要。我们团队的中间力量成长很快。感谢大家。


          5楼2011-10-11 20:49
          回复
            有两个比较重要,比较急的订单,我亲自盯着看发货。这两个订单都是我们最早的一批客户转接的。我们必须盯好,及时发货。销售中有个原则:留住老顾客会比开发新顾客花费的成本低很多。

            


            6楼2011-10-11 20:50
            回复
              阿中说我都当老板了不能这样得抓大事,货厂家自己会发的。不送货他们也收不到钱啊。厂家会比我们着急,但是阿中说的这点我不能完全苟同。

              


              7楼2011-10-11 20:50
              回复



                8楼2011-10-11 20:51
                回复
                  看着货走了,我才放心了。我觉得做生意只要是接了单,就不能因为单的大小而大有不同对待之分。没一个单子都是我们要完美完成的,每一个客户都是我们的上帝兼朋友。提供上帝的服务,从朋友角度和立场为顾客考虑。

                  


                  9楼2011-10-11 20:52
                  回复
                    魄力团继续加油,加油!


                    10楼2011-10-11 20:52
                    回复
                      阿中告诉我,最近猫扑上很多网友都很关注我们的团队。我在这里谢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了。谢谢!


                      11楼2011-10-11 20:52
                      回复
                        同时听阿中告诉我,现在很多网友问都很想知道我们到底赚了多少钱,有什么可以分享的,还有自己也想创业想加入我们魄力团队。这些问题我都知道了,就是没时间,没功夫回答大家。今天就简单说下吧。


                        12楼2011-10-11 20:52
                        回复
                          从16号到今天6日,应该已经21天了,到底现在赚了多少,其实上次盘点过了。具体数字我们还真没时间算出来,过后会算出来的。还有一些人想加入我们的团队,我很欢迎,但是必须通过我们的面试才好。这次30天的目标实现后,我们后面可能还要扩大队伍到时候欢迎来面试。


                          13楼2011-10-11 20:53
                          回复
                            至于一些创业中的经验等我过些日子真的做到了,达成了我的目标我会集中分享的。(虽然现在4号后的我们没统计,但是应该离我们的目标不远了,所以我现在要的不是完成目标,而且想超越目标了。可能你们会觉得我是个疯子或者口出狂言,但是我相信我肯定会超越)


                            14楼2011-10-11 20:53
                            回复
                              下面我将5、6日的一些感受和一些过程补上来,因为太忙,可能后面只能整理一部分让我的朋友替我在微博上发上来分享。请见谅!


                              15楼2011-10-11 20: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