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十五分钟吧 关注:1,106贴子:6,613

回复:【沈黙の15分】发现两处细节bug(如果不对请指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楼上的几个没有看明白啊…要记住,去往水库的隧道路上,柯南只是做出了第一步推测,记住,仅仅是推测,但并不完全是真相,有的人转不过来就觉得有漏洞。这个事情的顺序是:男的抢珠宝,开车。姐妹吵架,姐推妹。车撞...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1-12-26 23:44
回复
    靠的,打了半天被度娘吃了,懒得再打了,一句话,男的车里没小孩,他直接开车撞到人逃逸的。女的追小孩这件事他不知道,是另一件事了。想明白这两点你就看懂了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1-12-26 23:48
    回复
      喂 你理解错了 不是那个女的追的 还是那个男的追的 只不过是那个女的把自己妹妹推到了车前 我认为这不算什么 怎么还能进监狱呢?


      IP属地:吉林18楼2012-01-08 14:10
      回复
        难道柯南的针都是跟糖葫芦外面裹得米纸类似的东西、。、、、


        19楼2012-01-08 18:37
        回复
          还有………………那手机不是设了静音么?


          20楼2012-01-12 20:03
          收起回复
            诶,刚开始跟踪元太他们的是那女的,但她还是不想杀他们,所以打了那么多枪也没打到,直到他们进了那个洞穴,她才放弃的,因为她害怕。所以她有杀人未遂罪(应该是吧)再说她进没进监狱也没表示,只是说她被带走审问了。


            21楼2012-01-13 17:58
            回复
              第一点:坏了不代表不发出,有些害了也还会发,而且坏到哪个部位也不知道啊,可能是还有余音。
              第二点:有的发黑了,在扒雪的时候。可能是在就开始流血了!


              22楼2012-01-20 23:16
              回复
                咋不是那个姐姐呢?


                IP属地:辽宁23楼2012-05-06 13:27
                回复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那个针碰到人体的温度就会融化……


                  24楼2012-05-12 21:39
                  回复
                    追杀小孩的是那男的,但被看到长相的是那个女的。。。小孩虽然知道有人在追杀他,但他因为当时是黑夜,他看不清追杀他的那男的长什么样,而他能看到那女的长相的原因是因为车灯灯光~


                    25楼2012-05-28 17:56
                    回复
                      - -好纠结


                      26楼2012-09-12 19:01
                      回复
                        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出在手机上吧!!!
                        兰打给柯南,找到了电话,装在自己兜里了,然后打给新一,也就是柯南的电话,就算静音也该有所察觉吧,忽忽而过,也不交代一下,我还以为这部里秘密穿帮了呢,没劲


                        27楼2012-10-15 00:15
                        回复
                          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出在手机上


                          28楼2014-04-21 16:58
                          回复
                            呵呵,同样不清楚这个是怎么回事,不过不要太认真嘛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5-01-28 17:17
                            回复
                              东马都已经在床上躺了八年,腿早就应该废了吧(做过一个语文阅读,一个叫人装瘸,在轮椅上坐了两年,然后他腿就废了),为什么他醒了之后还能站起来。。。。。。。。。。


                              IP属地:陕西30楼2017-02-04 19: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