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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房地产秩序混乱、监管机构形同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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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天时地产无任何手续违法盖起十七层大楼
记者近日接到热线反映,为谋取经济利益不顾国家政策,位于渭南市开发区渭南天时置业有限公司的金穗南苑二号楼,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居然盖起十七层大楼,而且明目张胆的销售,销售高达90%左右,天时地产当时告知广大业主,他们是属于边建设边办手续,交房后在2年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时至今日手续还是没有,哪能办来房产证呢?况且他们多数都是一些一线工人,买房动用了所有的积蓄,还像亲朋好友借了好多,买到这样的非法建房,还让他们怎么活呀。
记者来到该项目看到该楼盘还在施工,看是没有一点无有手续的样子,在记者看来这样施工的楼盘倒像是手续齐全的正规楼盘。
就此记者走访渭南市城市建设规划局,该局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那个项目属于非法建房,我们前后和城市综合执法局去过好几次,因城市建设执法那块是城市综合执法局主管,具体你们去城市综合执法局去了解一下,那边是执法单位,对现在的情况了解。
经过一番周折,记者来到城管执法局二大队,见到该大队的高队长,高队长对记者说,他们对天时房地产金穗南苑二号楼前后下过三次整改和停工通知,前后去执法几次,基本上作用不大,该项目一直我行我素,再说我来的时候那个楼盘已经封顶了,我不能去把那楼拆掉吧。你们该报就曝光吧。我们也没有办法。
渭南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国家明文禁止违规建房、违法售房的行为却没有做出任何的监管,出现“放水养鱼”现象,致使渭南市房地产市场混滥无人监管的局面,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在此被践踏成一纸空文,房地产监管部门形同虚设。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既是对商品房市场的规范,也是对买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渭南市为何无证建楼售楼却是一路畅通无阻?没有取得任何建房规划用地手续却进行销售,究竟是谁在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为无证建设的房开了绿灯?究竟是谁在背后撑腰,让其如此无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私自搞无证房地产开发?这没大的一个项目,竟然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公开销售,该楼盘最小的面积为68平米,最大户型202平米,均价3800元,住宅共15层120户,商铺2层,每平米12500元,总价为87480000元。
《国家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涉及用户之多,金额之大,难道渭南市的主管部门以一个我们没有办法就可以推卸责任吗?是渭南天时置业有限公司神通广大还是背后有着见不得光交易?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猫腻?



1楼2011-12-23 18:10回复
    ,天下乌鸦一般黑,无法无天


    3楼2011-12-2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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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ぃギ〓コ┛$∏~№615263东秦百姓


      8楼2012-01-0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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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乌鸦一般黑


        IP属地:陕西12楼2012-01-1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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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ω╩㊣い⊥∨╝


          13楼2012-01-26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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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63430100


            14楼2012-01-2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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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遵祝资转1744192


              16楼2012-02-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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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败类太多,不合格国家公务(做人民的公仆)人员,酿造成社会隐患危机。
                把国家政策当成一纸空文,实在是社会羞辱。难道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把这种事就没办法解决吗!!!!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9-01-2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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