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工刘东生在建筑工地做工时摔伤,因为医药费没有按时到位,南华附一医院在已经对伤者进行全身麻醉的情况下终止了手术.医药费到位后,院方于第3天再次对他进行全麻,做完了手术,但他手术后出现了痴呆症状,患者就此状告医院并索赔31万.法院将如何判决此案呢?人们拭目以待.
手术台上叫停手术
2003年11月28日,湖南衡阳民工刘东生在建筑工地上做工是,从9米高的地方摔下,昏迷不醒.先被送到衡阳市中医院检查,确认其头部和腿骨受伤严重.两天后,转入衡阳最有实力的南华附一医院,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
12月12日,刘东生又在该院做了固定手术,将骨折的左腿固定起来.不久,刘东生的妻子发现丈夫的伤腿出现畸形现象,多次向医生提出要做检查,但院方一直没有答应.
3个月后,骨科的医生终于给刘东生做了检查,确认其腿部骨折的地方严重畸形,但认为这是刘自己摔伤导致的后果,跟医院没有关系;刘妻则要求院方对此负责.
之后,南华附一医院骨科决定再给刘东生做一次愈合手术.在手术的前一天,刘的帐户上医药费只剩几百元钱,医生要求补交医院费.医药费一直是刘所在工地的建筑公司负责支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医院表示,手术先做,钱第二天上午交到医院.
2004年3月27日上午,刘被推进手术室.刘母在同意麻醉签字单上签了字,刘被全身麻醉.但是,医院要求交的钱没有到位,于是患者就这么在手术台上躺着等待.
临近中午,钱终于送到了医院,但医生说今天做不成了,麻醉已经过了.刘妻看到丈夫从手术间里出来时虚弱的样子,不禁泪流满面.
记者找到了刘东生所在工地的衡南皇冠建筑公司当时负责筹钱的陈峰波.陈介绍说,当时那个手术要2万元,此前公司已经出了12万元的医药费,一直没欠过钱.那一天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只拿到了1万多元,而且赶过去时晚了点,但他向医院承诺过,这笔医药费由公司承担,不会拖欠的.
患者出现后遗症状告医院
2004年3月29日上午,这台手术再一次在全麻的情况下进行.
刘妻说,这次手术过后,刘东生出现了很异常的情况:流口水,乱说话,吐字不清,分辨不出亲人.”他竟然叫我’妈’.”刘妻说:”当时他那个样子把我吓坏了.”有些工友去看他,他根本就人不出.刘妻认为,在短短3天内进行两次麻醉,是导致他出现痴呆症状的原因.
当年底,刘东生开始起诉医院.起诉书称,医院在做完第一次腿部手术后,长时间没有检查,在家属的多次提醒下也没引起注意,造成骨折处严重畸形.而在2004年3月的手术时,在已经麻醉的情况下却因经济原因取消手术.经过仅隔两天时间的两次全身麻醉,患者出现了痴呆的症状.起诉书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31万余元,并继续治疗精神障碍.
医院该负什么责任
刘东生的痴呆症状是不是”三天两麻”导致的呢?衡阳市医学会和湖南省医学会对此作出了鉴定结论.
衡阳市医学会2005年11月出具的鉴定书和湖南省医学会006年7月26日出具的鉴定书都认为,以前没有因短时间内两次麻醉而导致脑损伤的病例报告,两次麻醉未给患者带来相关不良后果.
刘的家人对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今年9月初,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向湖南省医学会发函,就医院麻醉后停止手术是否违反规定,短时间两次麻醉是否与病人现状有关等问题提出质询.
院方称这是体制问题
刘东生的代理律师何龙华认为,患者已经上了手术台,并打了麻醉,就意味着医疗合同已经开始,不能因为医疗费的原因单方面终止,何况短时间内的两次全身麻醉完全有可能对患者造成身体损害.
南华附一医院医务部负责人则认为是患方违约在先,因为患方承诺手术当天早上把手术费交过去,却没有按时交费,是他们违约了.
关于”为了医药费把患者从手术台上撤下的做法是否妥当”的问题,院方回答说这是体制的问题.”而且这不是救命的手术,完全可以择期再做.”医务部负责人说该院每年有300台紧急手术是在没有交钱的情况下先做的.衡阳市南华附一医院几名医生说,患者一年拖欠医院的费用不是小数,出现临时停止手术这种情况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医院要承担的经济压力太大.
湖南省医学会2006年7月26日出具的鉴定书对这一问题的阐述:(2006年)3月27日,医方为患者实施麻醉置管后因经济原因取消手术,此做法欠妥当.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