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是产品设计形式美的总法则,是取得设计艺术效果最具表现力的手段。
产品设计中的变化就是突出产品某个局部形式的特殊个性,使其在整体中表现出明显的差别。产品艺术设计中的统一就是强调产品各个局部形式在整体中的共同性和协调关系,体现出产品整体形式的同一性和秩序性。
产品的功能、技术条件、结构、零部件的构成以及零件的材料、质地、色彩等各不相同,形成了各种因素之间的差别和多样性,这些就是产品设计产生变化的基础。由于这些因素又是组成产品整体的一个部分,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联系和协调关系,这就是产品设计统一的根据。产品形式的变化,使产品具有新颖、刺激、吸引人注意力的作用。
然而,只有变化,没有统一,只会使产品形象杂乱、零散、缺乏整体感。因此,产品整体形式必须要有统一感,以增强形体的秩序与和谐。一切物象的美感就是在矛盾的对立与调和中得到统一。
变化与统一法则在产品艺术设计中的应用主要有“变化中求统一”和 “统一中求变化”两种手法。
•主要包括: 形式与功能的统一; 整体与局部的统一; 比例与尺度的统一; 形式与风格的统一; 人、机、环境的统一;等。 •实现统一的主要方法有: a.产品形态构成要突出功能的特征。 b.线形风格上要一致。 c.形体构成要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比例、(某一种模数)来解决分割。 d.利用色相调和或明度调和来解决色彩的统一感。
变化与统一是产品设计形式美的总法则,是取得设计艺术效果最具表现力的手段。
产品设计中的变化就是突出产品某个局部形式的特殊个性,使其在整体中表现出明显的差别。产品艺术设计中的统一就是强调产品各个局部形式在整体中的共同性和协调关系,体现出产品整体形式的同一性和秩序性。
产品的功能、技术条件、结构、零部件的构成以及零件的材料、质地、色彩等各不相同,形成了各种因素之间的差别和多样性,这些就是产品设计产生变化的基础。由于这些因素又是组成产品整体的一个部分,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联系和协调关系,这就是产品设计统一的根据。产品形式的变化,使产品具有新颖、刺激、吸引人注意力的作用。
然而,只有变化,没有统一,只会使产品形象杂乱、零散、缺乏整体感。因此,产品整体形式必须要有统一感,以增强形体的秩序与和谐。一切物象的美感就是在矛盾的对立与调和中得到统一。
变化与统一法则在产品艺术设计中的应用主要有“变化中求统一”和 “统一中求变化”两种手法。
•主要包括: 形式与功能的统一; 整体与局部的统一; 比例与尺度的统一; 形式与风格的统一; 人、机、环境的统一;等。 •实现统一的主要方法有: a.产品形态构成要突出功能的特征。 b.线形风格上要一致。 c.形体构成要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比例、(某一种模数)来解决分割。 d.利用色相调和或明度调和来解决色彩的统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