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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以后我便极少出现低血糖的症状了。R却一如既往地那样问候:吃过饭了么?我便点头微笑说,吃过了;或者说,这就去。只是除此之外,R与我便极少有别的什么带感情色彩的交流了,言谈不外乎作业学习。他的关心就像他给我的葡萄糖,是种纯白细碎的粉末,看似诱人的甜,兑上了水却总而淡而无味,除非加得足够多——可是,R的关心永远只是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那么一点,怎么都不会甜。但即使不甜,它也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一旦有一天失去它,我的生活便不再完整。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失去他的。可是我居然还是这么愚蠢地把我的心寄托在那一点关心上了。
R说,我们的体育课居然要学交际舞,郁闷啊。
我说,跳舞?呵呵,出洋相了吧?
R说,还好,我蛮幸运的,一个新加坡来的女孩带着我跳的。
我说,长得怎么样?
R说,挺漂亮的。我可真叫那个衰呀,整节课被她牵着兜圈子。
我说,喔。挺好玩的样子。她叫什么?
R说,Kitty。
我说,喔。
初三我发了疯地读书,我决心要上这个小城最好的中学,因为我知道R一定会考上那所学校——或者不如说,我以为。那天我剪了头发,R见了惋惜地说,为什么剪了,你留长发会很好看的。我说,因为想考重点中学。R笑说,这样啊,那可一定别辜负你的头发,要努力喔。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要努力的,我想和你上一样的学校。
R的脸色马上变得有些难看。他有些尴尬,然后便把他要去美国的事告诉我。
喔,我有些呆滞地回答,勉强挤出一个僵硬的笑。我知道R的父亲在美国的事,也知道迟早有一天R会移民美国,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R避开我的目光,有些低落地说,其实爸爸早就想让我去加州,他甚至都已经找过班主任,是我自己要留下来读完初中。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考托福,高中一毕业就去考。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我要考托福。我发誓我要凭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向R靠近。我想着“有志者事竟成”那样美丽的箴言,对自己说你一定行的,然后开始疯狂地学英语。写字台、书橱、床头、衣柜、窗台、墙上以及门边,甚至是卫生间,每一个角落都被我贴上小纸条,上面记满了英语单词、英文诗歌还有名言警句。我试着以三千不到的词汇量去读原版的英文著作,跟着磁带练习原声电影的对白,往笔记本上大段大段地抄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诗歌,逼着自己背培根的散文和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天真地以为这真是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只要等待,就一定会等到那个美好的结局。
中考前R在我的同学录上写道:
See? I’ve stayed here for a year more, because of you ,who made my memory so beautiful.
就这么一句话。就为这么一句话我决心以一生为赌注去追赶他。
初中毕业典礼那天,R把QQ号留给了我。我告诉他,爸妈不让我上网,所以家里没有电脑。R说,总有一天你会有自己的电脑的,我可以等你。
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等你。我把这句话曲解了,把它看成是R对我的莫大的鼓励。我以为他会等我考上托福,等我搭上飞往旧金山的班机,等我有朝一日变成白天鹅,可以毫无愧怍地站在他身边。可R不过是等我陪他聊天而已。
我以英语将近满分的成绩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而R去了美国。他就这样突然地从我生活中消失了。我的生活轨迹是一个小圆,而他的却是一条直线,有一天我们偶然有了一个交点,可相交之后便不会有再见,他可以笔直地走他路,而我却必须继续沿着我既定的轨迹绕着某个可笑却无法摆脱的中心周而复始地走下去。如果说我想离开这个圆,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断地很快地绕着圆走、走,直到积蓄起足够的速度可以使我摆脱圆的向心力。我是那么一直地笃定地相信我可以做到,就凭所谓的努力与回报成正比;可是我却忘了就算有一天我果真摆脱了那个圆,那时候的我还能追上早已远去的他吗?
高一时我平生第一次踏进网吧,我不喜欢那个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可我没法不去,因为与R约好,每个星期天要一起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