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李炜一直在做一个梦,每天晚上惊醒后却又什么都记不得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空落落的。自此,他便经常忘记一些事,有时是忘带钥匙忘记日期,有时却是忘了,家在哪。
忘记回家的路时,李炜会一个人坐在校门口抱着手机打电话,他的手机里只存了一个人的号码。再等上一会儿,妈妈就会来带他回家。
小时候的李炜很奇怪为什么总是有不认识的人向他打招呼,‘可能是妈妈认识的人吧,’他是这么想的,于是每次都很有礼貌地说:“初次见面,你好,我是李炜。”
然后对方就会很生气地走开,小李炜很委屈,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生气,他明明很有礼貌了。
再大了些,李炜知道了这些全都是因为他记不住,因为记不住而给对方带来伤害他很愧疚,以后便学会了一个人。
不结交朋友,不认识便不会忘记,不忘记就不会有伤心。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都记不住,只是需要一个契机想起来,这种遗忘的现象也只在偶然出现,有时半年,有时一年,只是每次,都不超过二年。
大学毕业后李炜找了份不高不低的工作,每天勤勤恳恳地做事,为了避免自己因为记性不好而失去这份工作李炜便把一些重要人物和事件记在本子上随身带着,这其中便有陈翔。
陈翔是李炜高中时认识的,坐在李炜后两桌。
第一次注意到陈翔时李炜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这于他,是非常陌生的。
李炜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同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而陈翔当时就一口水喷出来:“我勒个去,同学,我已经坐在你后面一个学期了!”
李炜不再说话,虽然不明白,但他就是知道绝对不是这个原因。
高中毕业后再见面就是在现在这个公司了,碰面时双方都很惊异,毕竟已经快五年了,而他还记得他!
只是当时的李炜并不明白,一个不会遗忘的朋友对他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彼此确认关系已在公司工作三年了,李炜的遗忘症三年没犯了,而李炜也已经不再做梦三年了。
这期间,陈翔和李炜从旧友、同事一步步发展到恋人是两人都始料未及的,他们彼此都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gay,但就是这么凑巧地喜欢上一个和自己有相同构造的人。
对,是喜欢,不是爱。陈翔不爱李炜,李炜知道,陈翔可能一辈子都只会喜欢李炜一个人,但毕竟不是爱,只是能成为生命中的唯一,李炜便已足矣。
同时,李炜也明白,陈翔和他的关系永远都不会被公开,陈翔永远将地位金钱摆在第一位,但李炜不在乎,确切地说是他以为自己不在乎,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忘记陈翔,。
当李炜出去买蛋糕时看到陈翔和一个女人神情暧昧地走进了一家旅馆。
女人的装扮很华贵,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这个女人李炜记得,她是公司老总的小女儿,李炜只是淡淡一笑回了家。
这天晚上陈翔没有回来,李炜又做梦了,梦里的内容很奇怪。
在梦里,他是一个小户人家的次子,连年饥荒,父母逼不得已将他卖给了一大户人家做小厮,陈翔就是这户人家的公子。
起初,他只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只因一次酒后乱性他的生活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陈翔伏在他身上粗暴地律动时他并不敢反抗,只能咬了唇默默地承受,这就是为人奴仆的悲哀啊。
次日,陈翔酒醒,见身旁人大惊,李炜强撑着身体穿了衣服出去打了水端来给陈翔梳洗,一切都与平常无异。
此后陈翔便转了性似的对他好,李炜却只觉悲哀,原先已将命和身体卖给了你,如今,莫不是要让我连心都一起送给你吗?公子......
陈翔嘴上说爱他,他不信却也应了,若只因一次风流便爱了,这样的感情,也能因另一次风流而失去吧。
陈翔拨了间小院儿单独给李炜住下,衣食住用的都是顶好的,便是这‘行’从不答应,他出不得这小院儿半步。
每每欢愉过后,陈翔总爱缠着李炜唤他的名字,他说公子我就爱听你哑哑地叫公子的名字,尽兴后才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呢?”往往都是李炜还没来得及回答,陈翔便已沉沉睡去。
忘记回家的路时,李炜会一个人坐在校门口抱着手机打电话,他的手机里只存了一个人的号码。再等上一会儿,妈妈就会来带他回家。
小时候的李炜很奇怪为什么总是有不认识的人向他打招呼,‘可能是妈妈认识的人吧,’他是这么想的,于是每次都很有礼貌地说:“初次见面,你好,我是李炜。”
然后对方就会很生气地走开,小李炜很委屈,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生气,他明明很有礼貌了。
再大了些,李炜知道了这些全都是因为他记不住,因为记不住而给对方带来伤害他很愧疚,以后便学会了一个人。
不结交朋友,不认识便不会忘记,不忘记就不会有伤心。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都记不住,只是需要一个契机想起来,这种遗忘的现象也只在偶然出现,有时半年,有时一年,只是每次,都不超过二年。
大学毕业后李炜找了份不高不低的工作,每天勤勤恳恳地做事,为了避免自己因为记性不好而失去这份工作李炜便把一些重要人物和事件记在本子上随身带着,这其中便有陈翔。
陈翔是李炜高中时认识的,坐在李炜后两桌。
第一次注意到陈翔时李炜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这于他,是非常陌生的。
李炜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同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而陈翔当时就一口水喷出来:“我勒个去,同学,我已经坐在你后面一个学期了!”
李炜不再说话,虽然不明白,但他就是知道绝对不是这个原因。
高中毕业后再见面就是在现在这个公司了,碰面时双方都很惊异,毕竟已经快五年了,而他还记得他!
只是当时的李炜并不明白,一个不会遗忘的朋友对他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彼此确认关系已在公司工作三年了,李炜的遗忘症三年没犯了,而李炜也已经不再做梦三年了。
这期间,陈翔和李炜从旧友、同事一步步发展到恋人是两人都始料未及的,他们彼此都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gay,但就是这么凑巧地喜欢上一个和自己有相同构造的人。
对,是喜欢,不是爱。陈翔不爱李炜,李炜知道,陈翔可能一辈子都只会喜欢李炜一个人,但毕竟不是爱,只是能成为生命中的唯一,李炜便已足矣。
同时,李炜也明白,陈翔和他的关系永远都不会被公开,陈翔永远将地位金钱摆在第一位,但李炜不在乎,确切地说是他以为自己不在乎,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忘记陈翔,。
当李炜出去买蛋糕时看到陈翔和一个女人神情暧昧地走进了一家旅馆。
女人的装扮很华贵,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这个女人李炜记得,她是公司老总的小女儿,李炜只是淡淡一笑回了家。
这天晚上陈翔没有回来,李炜又做梦了,梦里的内容很奇怪。
在梦里,他是一个小户人家的次子,连年饥荒,父母逼不得已将他卖给了一大户人家做小厮,陈翔就是这户人家的公子。
起初,他只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只因一次酒后乱性他的生活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陈翔伏在他身上粗暴地律动时他并不敢反抗,只能咬了唇默默地承受,这就是为人奴仆的悲哀啊。
次日,陈翔酒醒,见身旁人大惊,李炜强撑着身体穿了衣服出去打了水端来给陈翔梳洗,一切都与平常无异。
此后陈翔便转了性似的对他好,李炜却只觉悲哀,原先已将命和身体卖给了你,如今,莫不是要让我连心都一起送给你吗?公子......
陈翔嘴上说爱他,他不信却也应了,若只因一次风流便爱了,这样的感情,也能因另一次风流而失去吧。
陈翔拨了间小院儿单独给李炜住下,衣食住用的都是顶好的,便是这‘行’从不答应,他出不得这小院儿半步。
每每欢愉过后,陈翔总爱缠着李炜唤他的名字,他说公子我就爱听你哑哑地叫公子的名字,尽兴后才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呢?”往往都是李炜还没来得及回答,陈翔便已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