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觉得所谓蒙奇奇,就是把黑猩猩的脸挖了,然后镶个娃娃脸进去,这样就成蒙奇奇了。所以,一个很丑的玩意与一个可爱的玩意相结合,诞生了一个浑身黑毛,只露张人脸的东西,这很毛孩也差不太多,我就搞不明白了:它浑身是黑毛,比不过阿猫阿狗;它长张娃娃脸,又萌不过小盆友,这样的产物,还有人喜欢?甚至爱屋及乌还喜欢上了黑猩猩、狒狒。就算上述两个物种跟人类很接近,但也不表明它们跟“萌、可爱、好看、美”等字眼相关呐,所以,我对喜欢蒙奇奇乃至猩猩的人表示十分不解。是不是他们哪根筋搭错了?尤其是喜欢后者的,实在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