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上,笔者从普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获悉,从3月1日起,普定将全面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全县5万余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将吃上“营养餐”。 “营养餐改善计划”是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由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惠及全国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已在一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展开试点,它为改善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已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学生食堂157个,并将原转包经营的学生食堂的经营权全部收回学校,由学校直办直管,零利润经营。此外,为使“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据悉,从今年开始,国家将每年下拨普定“营养餐改造计划”实施经费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