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过大在国有企业中非常突出。
记得2011年4月,新京报有一篇报道,北京的国有零售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收入对比,以王府井集团尤为突出:企业老总的年薪为一百余万元,普通员工的年薪为3-4万元。
王府井集团旗下的百货大楼,双安商场,长安商场的普通员工月收入近2000元,商场的中层干部仅车马费一项就多达3000元,有的干部仅岗位风险金一项就多达7000元(商场的中上层领导的收入为高度机密)。
王府井集团旗下的大钟寺商客店,双安商场2011年的年终奖在2012年3月发放。员工为5000元,副组长10000元,相差一倍。组长12000元,中层20万元,是普通员工的40倍。老总拿到少不得而知。商场的销售难道不是基层员工的辛勤劳动换来的?难道副组长付出了比员工多一倍的劳动?中层干部,甚至商场总经理比员工多付出几十倍甚至几百几千倍的劳动?这能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吗?
我记得国家有规定:国有企业老总的收入不得高于员工人均收入的12倍。不知记得是不是准确。王府井集团的做法是不是违法?
记得2011年4月,新京报有一篇报道,北京的国有零售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收入对比,以王府井集团尤为突出:企业老总的年薪为一百余万元,普通员工的年薪为3-4万元。
王府井集团旗下的百货大楼,双安商场,长安商场的普通员工月收入近2000元,商场的中层干部仅车马费一项就多达3000元,有的干部仅岗位风险金一项就多达7000元(商场的中上层领导的收入为高度机密)。
王府井集团旗下的大钟寺商客店,双安商场2011年的年终奖在2012年3月发放。员工为5000元,副组长10000元,相差一倍。组长12000元,中层20万元,是普通员工的40倍。老总拿到少不得而知。商场的销售难道不是基层员工的辛勤劳动换来的?难道副组长付出了比员工多一倍的劳动?中层干部,甚至商场总经理比员工多付出几十倍甚至几百几千倍的劳动?这能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吗?
我记得国家有规定:国有企业老总的收入不得高于员工人均收入的12倍。不知记得是不是准确。王府井集团的做法是不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