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助教将本学期我《理论力学II》的缺课名单整理出来交给了我。缺课10次及以上的学生共有33人(其中一人是刷分而非重修)。本学期共上25次课,其中有14次课是3学时,11次课是2学时,共签到24次。也就是说,这33名学生至少缺课20学时以上,即已经触发了《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所以我已将这些缺课学生的名单发给了相关学院和学校学工处。
相对于我班上185名同学,这32人约占六分之一,而其中09级的14人。应该是我班上的绝大数同学是热爱学习,遵守校规的。既然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不缺课,这说明我的要求,准确地说是我严格执行学校的要求,是有群众基础的。
从本学期的第一次课起,我就反复强调,选我课的学生必须保证不缺课,否则我一定会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之所以反复强调,一是想可能会吓退一些学生,我更喜欢上小班课,结果没想到选课的学生还是最多的;其二,是要那些屡次缺课的同学知道,我虽为“名捕”,却也事先苦口婆心,不是“不教而诛”。
想来那些缺课的学生可能会忐忑不安,那也大可不必。因为在第一次课上,我就说明,任何学生的半期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只取决于试卷,平时成绩取决于本学期16周周六之前交作业的情况。说白了,就是我不会因为你缺课N次就扣你的分。这倒不是我仁慈,是因为缺课就违反学校纪律,自有纪律处分。同时,如果你不上理论力学课就能通过考试,那就有天才的迹象,这还是要保护的。因此这些同学还是把心放踏实,淡定地接受学校即将给予的纪律处分,同时勤奋地复习,争取在2011年1月4号的闪现出天才的迹象。
在网上搜到一个故事:
1764年,哈佛大学图书馆发生了一场大火,哈佛大学创始人哈佛牧师捐赠给图书馆的数百本珍贵图书在这场大火中被烧毁,只有一本书幸免于难——由于在火灾发生之前恰好有一名学生将其中的一册书带出图书馆,拿回宿舍去看了,从而这本书成了哈佛牧师所捐赠图书极为宝贵的孤本。火灾发生第二天,这名学生得知图书馆图书受损情况,出于自觉,他迅速赶到图书馆,将那本书还给了学校。
校长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一,鉴于该学生保留了这本极其珍贵的书,对其提出高度表扬;第二,由于当时的哈佛大学校规之一是:学生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只能于图书馆内部阅览,禁止带出。因此,鉴于该学生违反了校规,对其给予开除处理。校长的理由是,让校规来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来看守哈佛更安全、更有效。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那也毕竟是别人的事。
魏泳涛 博士/教授
建筑与环境学院 力学系
12/3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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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我班上185名同学,这32人约占六分之一,而其中09级的14人。应该是我班上的绝大数同学是热爱学习,遵守校规的。既然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不缺课,这说明我的要求,准确地说是我严格执行学校的要求,是有群众基础的。
从本学期的第一次课起,我就反复强调,选我课的学生必须保证不缺课,否则我一定会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之所以反复强调,一是想可能会吓退一些学生,我更喜欢上小班课,结果没想到选课的学生还是最多的;其二,是要那些屡次缺课的同学知道,我虽为“名捕”,却也事先苦口婆心,不是“不教而诛”。
想来那些缺课的学生可能会忐忑不安,那也大可不必。因为在第一次课上,我就说明,任何学生的半期成绩和期末卷面成绩只取决于试卷,平时成绩取决于本学期16周周六之前交作业的情况。说白了,就是我不会因为你缺课N次就扣你的分。这倒不是我仁慈,是因为缺课就违反学校纪律,自有纪律处分。同时,如果你不上理论力学课就能通过考试,那就有天才的迹象,这还是要保护的。因此这些同学还是把心放踏实,淡定地接受学校即将给予的纪律处分,同时勤奋地复习,争取在2011年1月4号的闪现出天才的迹象。
在网上搜到一个故事:
1764年,哈佛大学图书馆发生了一场大火,哈佛大学创始人哈佛牧师捐赠给图书馆的数百本珍贵图书在这场大火中被烧毁,只有一本书幸免于难——由于在火灾发生之前恰好有一名学生将其中的一册书带出图书馆,拿回宿舍去看了,从而这本书成了哈佛牧师所捐赠图书极为宝贵的孤本。火灾发生第二天,这名学生得知图书馆图书受损情况,出于自觉,他迅速赶到图书馆,将那本书还给了学校。
校长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一,鉴于该学生保留了这本极其珍贵的书,对其提出高度表扬;第二,由于当时的哈佛大学校规之一是:学生在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只能于图书馆内部阅览,禁止带出。因此,鉴于该学生违反了校规,对其给予开除处理。校长的理由是,让校规来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来看守哈佛更安全、更有效。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那也毕竟是别人的事。
魏泳涛 博士/教授
建筑与环境学院 力学系
12/3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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