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29日,雷国民与张云明为了更方便地抢劫别人的财物,预谋抢劫一辆“本田王”牌摩托车充当作案工具,并商量了抢劫摩托车的具体细节。 这一天上午11时许,张云明在昆明市官渡区一建筑工地接应,雷国民在昆明市“海棠”大酒店门口,寻找作案目标。功夫不大,雷国民就见一男青年开着一辆红色 “钱江”牌摩托车在揽客,误以为该车是“本田王”,心想,送上门来的“货”真及时,便上前搭乘。他将车主肖瑞骗至张云明守候的建筑工地,一下车即掏出手枪 对准车主将其打死。雷国民与张云明拿走死者身上的20多元人民币后,即去开启摩托车,两人此时才发现这辆车不是“本田王”,加之无法启动,于是弃车逃跑。
雷国民和张云明逃回住处后并不死心,又计议分头“踩点”,伺机作案。
两个月后的1994年4月初,两名凶残的歹徒又合伙实施了两起血腥劫案。4月3日20时许,雷国民窜至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国际大酒店附近,搭乘“广东 34-05359”红色“本田”125摩托车,将车主黄活伦连人带车骗至张云明事先潜伏守候的该市沙溪镇大兴村村口一空地处停下,下车后即拔枪将黄活伦打 死。雷国民劫走黄身上的人民币20余元,张云明将摩托车驶至预谋作案的下一个目标附近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