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比起“Starbucks(星巴克)”,我更喜欢“the Coffee Bean”——可市面上偏偏是“Starbucks”占得比重更大,真讨厌。
2.我有两个中间名。 【谷歌了一下,一个是:Alexander,另一个貌似是“Caleb”。其实相当一部分网站都说Peter没有中间名,所以这两个答案不一定100%正确】
3.我特别喜欢我的iphone……话说,乔布斯,下一代iphone什么时候出来啊?!
4.我曾经是第三季《美国偶像》的第五名呢!(其实也不是,不过你能记得当时的名次么?) 【→挑衅咩~

】
5.我22岁就当了父亲。 【→我顿时大吼:我了个去啊!!!

】
6.我特别喜欢70年代的电影。
7.我爸爸做侍应,有一次服务的对象恰好是我最爱的演员——Paul Newman。我爸爸就悄悄复印下了他(Paul Newman)信用卡上的签名给我,这样就省得我费尽心思去要偶像的签名了。
8.从小打大,我最大的爱好是看电视。尤其是看《蓝精灵》。 【→直接笑喷。Daddy你好有童心~

】
9.我大姐有一套很棒的蓝精灵收藏品,我偷偷拿了其中的一个出来送给了我的女儿,其实是我自己想要。
10.我不看足球比赛。最为一个男人,这说起来实在有点丢人……呃……巨人队加油!(注:纽约巨人队是“国家美式足球联盟”的老牌球队之一,始建于1925年。)
11.我很怀念“Oprah Show”的最后一集“告别专场”。哈,我的男子气概貌似又回来了! 【→really?

】
12.如果外星人真的存在,我希望它们能治好污染日益严重的地球,能带来治疗癌症的妙方,还有就是别拿我们当点心。
13.我脸上的表情很难捉摸,常常会吓到小动物。
14.我大一的时候学了一年法律预科。 【→哎呀,赶紧去客串TGW吧!好苗子啊~

】
15.我训练自己能在飞机起飞前就已经完全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