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岩案件的一审结果已经出来了,各位觉得审判结果如何?我本以为应该在15年以上,我主要想通过一审的结果看看法院对双方势力的权衡是个什么样的态度,从12年看出来,基本上还是属于严重故意伤害罪的公允范围之内的,可见此次舆论的影响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昨天在中央电视台13频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这个事件幕后应该还有更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关注,抗诉是必然的,抗诉之后检方是否行使公诉权二次上诉是关键。我个人倒是觉得陶的父母对此案也应该负连带责任,陶12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需要大概200-300万的后期赔偿,如此12年的刑期是可以接受的,120万元太少了,应该以出卖住房的方式完成200万的赔偿,在合肥三套房子卖200万应该没问题。以下是周岩案件的一审结果:
昨天下午3时,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花季少女周岩被毁容”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陶汝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此次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原告方将会择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此案因为涉及学生早恋,以及被告父母的公务员背景而广受关注。 公诉机关对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量刑在10年至12年,并认为陶汝坤属于未成年人(系1995年出生),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周岩的律师李智贤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争议都很大。陶的辩护人认为是故意轻伤、过失重伤;原告一方及李智贤认为陶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一审宣判后,周岩的父亲在法院门口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认为被告人应该被判无期徒刑。 昨天,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知道一审结果后,她发出一条微博:“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我只能说我无语了。想说的那些话在此刻仅化作苦笑。” 法院公布案情: 同学交往产生矛盾 残忍报复 昨天,被告人陶汝坤在被法警带入法庭以后,除了不时向辩护席上瞟几眼以外,表情一直很平静。 陶汝坤的QQ微博最后更新于2011年9月13日,内容是视频《琼瑶金庸古龙不得不说的故事》。4天后,他对周岩作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汝坤与被害人周岩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陶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汝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周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陶打开雪碧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 周的姨娘李某听见周的叫喊声,从客厅进入卧室,用被子将周身上的火扑灭,并拨打120护送周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被告人陶汝坤也随同前往。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之规定,被害人周某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五级。 法院审理认为,陶汝坤不能正确处理与周岩在交往中产生的矛盾,采取极端方式,以特别残忍手段毁人容貌,伤害被害人身体,导致被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民事赔偿: 法庭调解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此案在刑事方面已有一审结果,但在民事赔偿方面,施害方与受害方仍存在很大的争议。 对于此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说已于5月4日撤诉。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受害方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曾主持过民事赔偿调解,受害方提出一次性赔偿200万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费用,陶家答应最多赔偿120万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终结。 李智贤说,陶汝坤一方及辩护律师对周岩去北京治疗有异议。他们认为在安徽就可以治疗。这样一来,周岩看病的所有票据他们都认为在证据上有问题。“另外,他们认为我们的伤残鉴定是单方面委托的,不是共同指定法院来委托的,对于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有异议”。 有关周家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网上一度也传得沸沸扬扬,就此问题,李智贤说,具体的数额现在还没有确定,“因为周岩后期治疗费用需要多少,法庭还没有做出结论”。 李智贤说,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是39.63万元,“我们还提出了27万元的伤残补偿金及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这样加起来的话就是差不多110万元,这里面肯定是不包括后期治疗费。” 公诉机关目前没有对原告方提出的民事索赔发表意见。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受害人律师: 事实还没查清就判决了 很难接受 将提起抗诉 昨天,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判决结束后,都市快报记者连线了受害者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 对于十二年一个月的量刑,李智贤说,现在不是量刑轻重的问题,案件很多基本事实还没查清楚,就做了判决,结果肯定值得商榷。李智贤认为,没查清的案件事实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陶汝坤当时拿的打火机油到底有多少数量,一直没有查明。“通过油量的多少这个客观证据,可以推断出他当时作案动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昨天下午3时,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花季少女周岩被毁容”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陶汝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此次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原告方将会择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此案因为涉及学生早恋,以及被告父母的公务员背景而广受关注。 公诉机关对陶汝坤提出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量刑在10年至12年,并认为陶汝坤属于未成年人(系1995年出生),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周岩的律师李智贤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在刑事和民事方面的争议都很大。陶的辩护人认为是故意轻伤、过失重伤;原告一方及李智贤认为陶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一审宣判后,周岩的父亲在法院门口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认为被告人应该被判无期徒刑。 昨天,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知道一审结果后,她发出一条微博:“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我只能说我无语了。想说的那些话在此刻仅化作苦笑。” 法院公布案情: 同学交往产生矛盾 残忍报复 昨天,被告人陶汝坤在被法警带入法庭以后,除了不时向辩护席上瞟几眼以外,表情一直很平静。 陶汝坤的QQ微博最后更新于2011年9月13日,内容是视频《琼瑶金庸古龙不得不说的故事》。4天后,他对周岩作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汝坤与被害人周岩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陶遂产生报复心理。 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汝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周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陶打开雪碧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 周的姨娘李某听见周的叫喊声,从客厅进入卧室,用被子将周身上的火扑灭,并拨打120护送周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被告人陶汝坤也随同前往。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之规定,被害人周某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五级。 法院审理认为,陶汝坤不能正确处理与周岩在交往中产生的矛盾,采取极端方式,以特别残忍手段毁人容貌,伤害被害人身体,导致被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民事赔偿: 法庭调解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此案在刑事方面已有一审结果,但在民事赔偿方面,施害方与受害方仍存在很大的争议。 对于此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说已于5月4日撤诉。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受害方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曾主持过民事赔偿调解,受害方提出一次性赔偿200万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费用,陶家答应最多赔偿120万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终结。 李智贤说,陶汝坤一方及辩护律师对周岩去北京治疗有异议。他们认为在安徽就可以治疗。这样一来,周岩看病的所有票据他们都认为在证据上有问题。“另外,他们认为我们的伤残鉴定是单方面委托的,不是共同指定法院来委托的,对于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有异议”。 有关周家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网上一度也传得沸沸扬扬,就此问题,李智贤说,具体的数额现在还没有确定,“因为周岩后期治疗费用需要多少,法庭还没有做出结论”。 李智贤说,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是39.63万元,“我们还提出了27万元的伤残补偿金及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这样加起来的话就是差不多110万元,这里面肯定是不包括后期治疗费。” 公诉机关目前没有对原告方提出的民事索赔发表意见。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受害人律师: 事实还没查清就判决了 很难接受 将提起抗诉 昨天,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判决结束后,都市快报记者连线了受害者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 对于十二年一个月的量刑,李智贤说,现在不是量刑轻重的问题,案件很多基本事实还没查清楚,就做了判决,结果肯定值得商榷。李智贤认为,没查清的案件事实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陶汝坤当时拿的打火机油到底有多少数量,一直没有查明。“通过油量的多少这个客观证据,可以推断出他当时作案动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