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遇是公共场合人们之间持续性的相互注意。------------------Erving Goffman 尔文·戈夫曼
艾琳娜是我人生的序幕,是我生命的真正开始。
直到今天,我都记得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穿的白色礼服,她白皙的皮肤,细长的腿,她卷曲的长发。那是一个新泽西州常见的冬天,空气中弥漫着足以万物结冰的寒意,阳光却极其强烈。她的头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子一般的光泽。
我当时正在楼顶被罚站。这是我的舍监史密斯小姐对我们很常用的一招。时间已经过去快要六十年,我还记得她。史密斯小姐当时是一个高大丰壮的中年女子,脸上早已有风霜的痕迹。她心情好的时候会跟我们讲述她的身世,当做是奖励给我们的童话故事。据她说,她是一个上校的女儿,她家以前住在英国。她的生母很早就死去了,继母对她很不好,在他父亲死了以后就把她赶到了美国,只分给她一点点钱。但她没有因此饿死或者堕落,她站了起来,“如同斯嘉丽一般坚强”。她开了一家孤儿院,因此“你们这帮没人要的小耗子才有机会活下来”,但没有父辈庇护,她没有更多的机会来实现心中的宏济苍生的报复,没有美丽的外貌,她也没有实现她心中更多隐秘的荒唐瑰丽的梦想。从这点上,今天的我完全理解她当年对我们的简单粗暴。她不是个坏人,只是没有耐心,不爱听孩子们哭,热爱建立严格的秩序,在她的王国里,需要所有人无条件服从她,仅此而已。
我本来不至于被罚站,如果我没有看到那封信。当时,我与她相处了已经十一年,我和她彼此已经相当了解。她十分清楚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我年龄已经不小,不可能成为一只家雀;我留恋孤儿院,那里的一草一木我都十分熟悉,那是我曾经以为我会呆一生一世的地方;我性格孤僻,几乎同她一样厌世,即使有善良的夫妇可怜我,我也会做种种怪象让他们打消念头。我不可能被任何人领养。我的种种古怪,在史密斯小姐看来,反而有种怪异的亲切感,她有时候甚至是容忍我的。
罚站其实没有什么,顶楼的空气十分清新,那种寒冷简直是沁人心脾,配着无云的蓝色天空,别有一番风味。从顶楼往下看,可以十分分明的远眺。比如,可以看到一辆极漂亮的白色小汽车,从小镇的入口匀速而径直的开到孤儿院门口。看到车里走出来一对衣着华丽的漂亮夫妇,以及,他们的女儿,艾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