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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为什么反对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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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九百年来对王安石变法的评论变化,从王安石的农业政策、经济政策、役法政策及其“国富”而“民贫”的变法结果,从苏轼对王安石新法的批判等方面,论述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必然性和苏轼的“以民为本”的“富民”主张的正确性、坚定性、一贯性和求实性,从而得出王安石是一位“聚敛民财”的“国本主义”者、苏轼是一位宁为民碎、不为官全的“民本主义”者的结论。
苏轼在文学上的的光辉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上几乎是无人可以企及的,但历史上对他的政治评价则是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而变化。苏轼生前的政治命运和历史上对他的政治评价又是与王安石变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正确评价苏轼必须弄在仁宗朝时就主张改革的苏轼为什到了神宗朝时则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必须弄清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失败,必须弄清九百年来对王安石变法评议的变化。
一、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的剖析
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从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建立变法机构“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到哲宗元佑初年(1086)废除新法,前后大约16年,以失败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失败?有人认为是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集团”反对的结果。这种观点显然是形而上学的,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哲学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既然王安石变法在短短的16年中便以失败告终,这就说明变法本身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违背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我们只要看一看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措施和客观效果,就会明白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其核心是通过“理财”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里,重点剖析以下他的“富国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结果。
首先,看王安石的农业改革。
推行《青苗法》是王安石农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其实就是国家以贷款为名,用高达40%至60%的年利率向农民征收新税。新法把分天下为五等,每年由政府分春秋两次按等贷款给他们渡过“青黄不接”时期。每次贷款要收20%的利息。所以其年利率为40% 。富豪之家根本无需贷款 ,需要贷款的还是一般穷苦百姓,他们是难以承受这种高息贷款的。
国家为防止发放的青苗钱收不回来,还规定富户可以多借相当于“末等户”的10倍,这样不需用钱的富户还可把借来的钱向贫困户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利息,受害最重的还是穷苦百姓。
《青苗法》还规定,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借户逃亡,保户要分摊赔偿。更有甚者,推行《青苗法》并非实行自愿原则,地方官以多贷为有功,不问民之贫富,强行“抑配”(摊派)。各级官吏则假借新法之名,徇私舞弊,与民争利。贫者借钱后无力偿还,“吏督之急”,则逃离四方;富者还要承担“联保”责任,“独偿数家所负”。这样,“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尽管《青苗法》规定,遇到灾荒,百姓欠款可以顺延到下次收成时再还。但是,连年灾荒,旧债未还,新债又增,本息叠加,越欠越多,以至造成“积欠”,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只有逃往他乡,家破人亡。因此,《青苗法》一颁布,就遭到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欧阳修、范纯仁等一批重臣的抨击。
其次,看王安石的经济改革。
王安石经济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市易法》。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一熙宁五年三月丙午条载:从熙宁三年(1070)陕西沿边设“市易务”,至熙宁五年在东京开封正式推行《市易法》。朝廷设立的“市易务”最后沦官府的市场垄断机构。
所谓《市易法》就是国家低价收购滞销货物,让商贾贷款或赊货,国家按规定收取息金和牙钱(即交易费)。其经营过程大致是:市易务根据行户的需要收购物货,再赊贷给行户分销。行户以田宅、金银等财产为抵押,从市易务赊贷钱款或物货,半年付息一分,一年二分。另纳相当于利息10%的“市例钱”用于吏禄开支。逾期不能还本付息,每月加罚息钱2%。行户赊贷钱物的数量不得超过抵押财产的价值。拖欠市易务本息不能偿还者,其抵押产业就要被没收拍卖,一时卖不出去就先出租,以租抵欠。



IP属地:韩国1楼2012-05-28 20:28回复
    《市易法》还规定,市易务从事商品的“贱买贵卖”,其批零收入不归国家财政,而由市易务官吏支配。市易务为了实现多赢利,就先动用市易务本钱,从各地客商处“贱买”物货,再“贵卖”给零售商人。市易务官吏为了获取批零差价,扩大赊贷额,就强迫商户“必买于市易”,这样就使“市易务”成了官家的市场垄断机构。
    市易务为了获取高利润,还实行了“结保赊请”、“抵保赊请”等极不合理的法规。据有关资料:最早施行“结保赊请”的是东京果子行。从市易务赊贷的果子行人都是无产业抵押的贫穷行户,他们按照《市易法》规定,借贷官钱,承担利息,以现钱交易的形式购买客商果子。市易务对果子行户与客商的交易进行监督,每日派胥吏收受牙钱。御街乃东京繁华之地,只有从市易务赊贷的果子行人才能在这里营业。市易务牙人都是官牙,牙利同市例钱一样,作为市易务胥吏的俸禄支出,这就是王安石所说的“合纳官钱”。牙钱并不计入政府的财政收入,而由市易务支配,结果,这笔牙钱就落入官员胥吏的腰包。由于市易务以收息多寡为官吏赏罚标准,市易务为提高政绩,以多收息钱为能事,故强买强卖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引诱民户赊贷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例如,沿边州郡屯集大批紬绢,作为籴买军储粮草的本钱,后因紬绢“陈腐”,就强制赊卖给民户,百姓大受其害。
    市易务赊贷的物货或因质价不符,“物货损恶”;或因脱离市场需求,“滞而不售”;或因市易务官吏抬高价格,“贱买贵卖”,都会给赊买者造成损失,最终造成商户破产,赊贷本钱无法收回。在市易息钱根本不可能全额回收的情况下,市易务仍要足额上缴息钱,这样就只能将其他收入(如罚息、贱买贵卖的营运收入)充为息钱,这样,市易务除了提高卖价外,又加大了罚款的力度。市易本钱始终处于全额出贷状态,虽有流失,却仍挂在帐上。为了提高政绩,得到酬奖,那些无法追回的呆帐、死帐,帐面上并不显示。这样,上坑害国家,下坑害商户,却肥了市易务的官吏牙人。
    市易务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商业垄断集团,需要大批牙人、仓库管理、催欠等大大小小的管理人员。韩川(北宋殿中侍御史)在《上哲宗乞罢市易》中揭露,“仓务占官六员,仓场专副、书吏、库级等不减百人,月给俸食几千缗。”。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大批商户纷纷倒闭。请看以下数据和事实:
    元佑元年《市易法》废罢时,京师欠市易务钱的行户计2万7千1百55户,共欠237万余贯。苏辙在《乞放市易欠钱状》中揭露,为了收回这些欠款,市易务招收一千余人催**夜骚扰欠户。为防止欠户逃亡,市易务白天“差人监逐”,夜晚“公行寄禁”,对欠户“得钱即放,无钱即禁,榜笞摔缚,何所不至”,民不堪命。
    再其次,看王安石的役法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实行《免役法》,又称《募役法》。过去,宋王朝实行的是《差役法》。民间对旧的差役法早已怨声载道。例如,有父子二人将服衙前役,父亲告诉儿子说:“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遂自杀。从仁宗起,韩琦、司马光、苏轼等有识之士都曾就改革力役提出过建议。
    王安石改革《差役法》的主要办法,就是“以钱代役”,百姓向政府上缴募役钱,政府用这笔钱去雇人来服役。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实事求是地说,王安石的这项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一是农户不再受烦杂差役的骚扰,可以安心农耕;二是雇用无田可耕的闲散人员和灾民服役,对社会稳定也有好处。所以,苏轼虽然反对变法中的大部分法令,却倾向于以“募役”取代“差役”。
    但是,《免役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违背了改革的初衷,它虽然打破了官户、寺院户的特权,然而却增加了下等户的负担。因为在征收免役助役钱时,增加了高达20%的免役“宽剩钱”。名之曰缴纳“宽剩钱”是为了“备荒年”,实际上年年征收,与“常赋”无异,且规定标准为20%,但在执行中普遍扩大到40—50%。所以,国家通过《免役法》所得款项甚至超过了《青苗法》所得。苏轼曾经就《免役法》中的弊端实事求是地向王安石提过整改意见,但是刚愎自用的王安石拒不接受。
    


    IP属地:韩国2楼2012-05-2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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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疯了,如果苏轼当政是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5-3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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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疯了,如果苏轼当政连南送都不会有了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5-3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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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14楼2012-06-0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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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使用史料有问题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6-0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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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苗法的混乱,是执行者各行其是.王安石变法最大的问题在于给了中下层官役吸民血的借口.条文很完美,很理想,但事实上变成了杀人的恶法.这个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
              至于东坡,我想说的是,他真的只是个书呆子,对政治,对国家管理,他的想法其实很天真.或者说,他是个天才的文学家,学者.但对他执政的期望^^^^^^大概和李白差不多.


              19楼2012-06-1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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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变法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不过他的追随者都是些什么人:最典型的吕惠卿他的弟子之一只会贪污腐败,毫无才能。王安石的新党比旧党的人渣还人渣。


                35楼2012-10-1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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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600年左右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七都,松林的地方现在是什么地方?我祖王腾从这个地方来当时的播州(现遵义)平乱的。有谁知告诉一下,谢谢了!


                  36楼2012-10-26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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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楼主!这种所谓的为民请命,是每个迂腐的士大夫都会干的。其次,有人说,变法操之过急,用人不当。我说一下自己理解:1大环境需求,我就不解释了,希望楼主不要看几本书就以为那是史实了。2,吏治是大问题,牵扯面很广,可能比变法本身更危险,庆历新政就是先从这入手,结果。。。介甫是在有些细节处理不当,但政治理念是对的。用一个较好的顶层制度设计永远比亦步亦趋的小改小革好。ps:有些过了,但并非人身攻击,个人见解。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2-10-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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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王哥太前卫,他们跟不上。
                      春秋时期有个诸侯把自己定的法度刻在了鼎上,让人民参照遵守。现在来看,这是迈向法制社会啊,绝对的进步啊,可是但是有许多人反对,其中一个就是孔子。他认为这样民就可以依据法度来找统治阶级的茬了,会闹不稳定。这明显是为特权阶级温床做掩护吗!
                      你看,连孔子这样的圣人都逃不掉时代的局限性,何况小苏乎?


                      38楼2012-11-10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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