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永章
客家人是中原移民,在南徙过程中,饱受战乱与颠沛流离之苦,迁至被时人目为蛮荒之地的闽粤赣地区后,又需要在极其困难的自然与社会条件下,筚路蓝缕,开基创业。因此,客家先人们眷恋故土,并教诫子孙“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要“敦宗睦族”、“追远慎终”,把中原文化作为联结族群凝聚力的纽带。加之客家先人僻处南方山区,社会相对稳定,受的外来冲击较少,也为保留较为浓郁和相对完整的汉族传统文化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因此,客家文化的中原印痕,堪称比比皆是。举证如下:
经济生活。农业生产工具仍保有古汉语称谓。如:锄头,俗名“脚头”。《说文》:“,大锄也。”故可断定,“脚”为“”(音爵)音之讹。故“脚头”实为“头”之意。“碌碡”(音辘轴),用木头做成的觚棱形农具。唐·陆龟蒙《耒耜经》中有“耙而后有碌碡焉”。客俗,往往以“犁耙碌碡”作为农具的总称。“砻”,客家地区与江、淮一带,不仅叫法相同,其形制也完全一致,这表明:客家先民南渡江左后,曾在当地停留后再分段南迁。“碓”,舂米器具,汉代时已有此名此具。在生产活动中,客家人相互支援协作,所谓“无事则比屋散居,有事则陇亩合食”,相友相助之古风犹存。
民居。客家民居是中国传统民居中的一枝奇葩,在中国民居建筑中有重要地位,与北京四合院、陕西窑洞、云南“一颗印”、广西“干阑式”建筑一起被誉为中国五大民居建筑。在粤东客家地区普遍存在的殿堂式建筑,是古代中原汉族府第风格的民居形式。布局谨严,秩序工整,讲究中轴式对称,大堂多,天井多。沿中轴线进入为上、中、下三个大堂,左右对称为厢房,为居住场所,以花厅为中心分成许多生活单元。以正堂为主体,两厢对称加“马槽”、“横屋”。加上门前池塘和屋后“花头茔”。池塘用于养鱼、灌溉,且利于屋内污水排出;屋后“花头茔”为半月形土丘,用于种植花木,调节小气候,且可防风沙侵袭。此类民居形式做工讲究,工艺精美,多为崇儒世家所建。
服饰。上衣,俗称“衫”。男女均穿“大襟衫”。男装长袖,正面开缝,用布纽扣,俗名“唐装”,从形制至名称,均可见古风犹存。需附及的是,客家人飘泊海外,称家乡为“唐山”,可见客家人的中原情结,处处有之。妇女戴凉帽,又名凉笠,是客家妇女特有的头部装饰品,系由唐代贵族妇女所戴“帷帽”演变而来。妇女穿围裙,俗名“围身裙”,用以蔽胸腹,袭自“汉时犊鼻裤旧制”(清·黄钊《石窟一征·礼俗》)。汉代司马相如在临邛开酒店,即“身自着犊鼻裤”。可见,客地围裙,来源尚矣。
婚姻。沿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周朝“六礼”传统形式,只是称谓与繁简有所变化而已。客家地区的“传庚”相当于“问名”;“下定”相当于“纳吉”;“行聘”相当于“纳征”;“报日”相当于“请期”;“接亲”相当于“亲迎”。婚后,离婚、改嫁的事较少发生,反映了客家人婚姻与家庭的稳定性。故史有“阃范最严,妇耻再嫁”(乾隆《汀州府志·风俗》)之载,民间则流行“好女不嫁二夫”之谚。这表明,作为中原移民的客家人,素以恪守儒家礼教为尚,客家婚俗,奉行同姓不婚的禁忌。旧时族规规定,凡有同姓结婚者,要严加惩处,男的被逐,而且此后永远不许归宗;女的则被强行另嫁。时人称“规制森然”,以维护宗法伦理制度。此俗源于先秦“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古训。
丧葬。其仪礼相当繁芜,一遵古制而不变。如临终前,需将其安置在厅堂,客俗称“出厅下”,此即本于先秦丧礼死于“正寝之室”的遗训;死后,纳银于口,叫“含口银”,此即先秦“含口”礼制的延续。旧时客俗丧服,与《左传》所记春秋时晏子服粗麻衣、麻带、杖行、草履之制,毫无二致,竟绵延两千五百年之久。
祭祀。仿古制。其规格分为“祭”、“酹”两种。据客家风俗,用羊、猪“大牲”行三献礼谓之“祭”;用鸡、鱼、肉“小牲”不行三献礼则称为“酹”。按:所谓“酹”,古时以酒祭地之义,客俗沿袭至今,故叫扫墓为“酹地”。而且,就连子孙用作祭祀的公田的名称也袭古不变。客家民俗,把祭田叫做“蒸尝”田或“血食”田。所谓“蒸尝”,本于古代中原冬秋二祭之名,冬祭叫蒸,秋祭称尝;所谓“血食”,因祭祀需用牲牢而得名,早在春秋时已有此词。
客家人是中原移民,在南徙过程中,饱受战乱与颠沛流离之苦,迁至被时人目为蛮荒之地的闽粤赣地区后,又需要在极其困难的自然与社会条件下,筚路蓝缕,开基创业。因此,客家先人们眷恋故土,并教诫子孙“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要“敦宗睦族”、“追远慎终”,把中原文化作为联结族群凝聚力的纽带。加之客家先人僻处南方山区,社会相对稳定,受的外来冲击较少,也为保留较为浓郁和相对完整的汉族传统文化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因此,客家文化的中原印痕,堪称比比皆是。举证如下:
经济生活。农业生产工具仍保有古汉语称谓。如:锄头,俗名“脚头”。《说文》:“,大锄也。”故可断定,“脚”为“”(音爵)音之讹。故“脚头”实为“头”之意。“碌碡”(音辘轴),用木头做成的觚棱形农具。唐·陆龟蒙《耒耜经》中有“耙而后有碌碡焉”。客俗,往往以“犁耙碌碡”作为农具的总称。“砻”,客家地区与江、淮一带,不仅叫法相同,其形制也完全一致,这表明:客家先民南渡江左后,曾在当地停留后再分段南迁。“碓”,舂米器具,汉代时已有此名此具。在生产活动中,客家人相互支援协作,所谓“无事则比屋散居,有事则陇亩合食”,相友相助之古风犹存。
民居。客家民居是中国传统民居中的一枝奇葩,在中国民居建筑中有重要地位,与北京四合院、陕西窑洞、云南“一颗印”、广西“干阑式”建筑一起被誉为中国五大民居建筑。在粤东客家地区普遍存在的殿堂式建筑,是古代中原汉族府第风格的民居形式。布局谨严,秩序工整,讲究中轴式对称,大堂多,天井多。沿中轴线进入为上、中、下三个大堂,左右对称为厢房,为居住场所,以花厅为中心分成许多生活单元。以正堂为主体,两厢对称加“马槽”、“横屋”。加上门前池塘和屋后“花头茔”。池塘用于养鱼、灌溉,且利于屋内污水排出;屋后“花头茔”为半月形土丘,用于种植花木,调节小气候,且可防风沙侵袭。此类民居形式做工讲究,工艺精美,多为崇儒世家所建。
服饰。上衣,俗称“衫”。男女均穿“大襟衫”。男装长袖,正面开缝,用布纽扣,俗名“唐装”,从形制至名称,均可见古风犹存。需附及的是,客家人飘泊海外,称家乡为“唐山”,可见客家人的中原情结,处处有之。妇女戴凉帽,又名凉笠,是客家妇女特有的头部装饰品,系由唐代贵族妇女所戴“帷帽”演变而来。妇女穿围裙,俗名“围身裙”,用以蔽胸腹,袭自“汉时犊鼻裤旧制”(清·黄钊《石窟一征·礼俗》)。汉代司马相如在临邛开酒店,即“身自着犊鼻裤”。可见,客地围裙,来源尚矣。
婚姻。沿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周朝“六礼”传统形式,只是称谓与繁简有所变化而已。客家地区的“传庚”相当于“问名”;“下定”相当于“纳吉”;“行聘”相当于“纳征”;“报日”相当于“请期”;“接亲”相当于“亲迎”。婚后,离婚、改嫁的事较少发生,反映了客家人婚姻与家庭的稳定性。故史有“阃范最严,妇耻再嫁”(乾隆《汀州府志·风俗》)之载,民间则流行“好女不嫁二夫”之谚。这表明,作为中原移民的客家人,素以恪守儒家礼教为尚,客家婚俗,奉行同姓不婚的禁忌。旧时族规规定,凡有同姓结婚者,要严加惩处,男的被逐,而且此后永远不许归宗;女的则被强行另嫁。时人称“规制森然”,以维护宗法伦理制度。此俗源于先秦“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古训。
丧葬。其仪礼相当繁芜,一遵古制而不变。如临终前,需将其安置在厅堂,客俗称“出厅下”,此即本于先秦丧礼死于“正寝之室”的遗训;死后,纳银于口,叫“含口银”,此即先秦“含口”礼制的延续。旧时客俗丧服,与《左传》所记春秋时晏子服粗麻衣、麻带、杖行、草履之制,毫无二致,竟绵延两千五百年之久。
祭祀。仿古制。其规格分为“祭”、“酹”两种。据客家风俗,用羊、猪“大牲”行三献礼谓之“祭”;用鸡、鱼、肉“小牲”不行三献礼则称为“酹”。按:所谓“酹”,古时以酒祭地之义,客俗沿袭至今,故叫扫墓为“酹地”。而且,就连子孙用作祭祀的公田的名称也袭古不变。客家民俗,把祭田叫做“蒸尝”田或“血食”田。所谓“蒸尝”,本于古代中原冬秋二祭之名,冬祭叫蒸,秋祭称尝;所谓“血食”,因祭祀需用牲牢而得名,早在春秋时已有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