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的眷恋吧 关注:3贴子:29
  • 0回复贴,共1

【某滢文集】<彼岸花.>[完结]{狼樱}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岐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   
落花时节又逢君。   


再见面,你我都已年过半百。少了那份年少时的轻狂,多了一份岁月的沧桑。回头望,那份刻苦铭心的爱恋早已灰飞烟灭。留下的,时我们心中永远也抹不去的苦涩。现在,我们早已错过……你已儿孙满堂,我也儿女成群。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我们俩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交错的那天。即便有,那也只不过时刹那芳化而已。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时生与死,而是我站再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木之本樱   


“我爱你”,这三个我永远也没有对你说出口。樱,好久不见……最后一次见面,应该是30多年前的事了吧。樱,你知道吗?我一直很想把你忘却,但又忍不住把你想起。然而,现在,一切都已经晚了。想说“我爱你”,却发现再也说不出口。我曾试想过几千几百次与你相遇的场面,但是没想到是再这落花时节呢。樱,你真的好美丽……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李小狼   


只记得与你相识是在一个雨季,已经不记得那到底是何年何月。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与最心爱的人相遇不应如此快就忘记了。呵,忘记了,已经30多年了吧,忘记也应该是很正常的吧!   
直到第二次见面、第三次见面到最后一次见面我都记得异常清楚。不知是为何,每个雨夜,这些记忆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所以每个雨夜总是一个不眠夜!   
我并不想现在扑到你的怀里诉说命运是如此如此的不公,因为宿缘这种东西让人琢磨不透!就如同30年前我为了等你的一句承诺,却等到现在还未等到。有些时候,人类确实很渺小。荀子的“人定胜天”的理论其实早已被否定,在你我心中。只是大家谁也没有说,便久久立在那儿罢了!其实很无奈,但却也无可奈何。走过了那么多年的风雨,回过头来,早已看透,有些东西是天定的,人是无法改变的!   
 木之本樱   


我们就傻傻地呆立在那里,谁也没有开口。其实我们心里都明白,在你我的世界里,沉默已成了主要色彩。   
我喜欢雨夜,因为我总是在雨夜将你我的故事拿出来慢慢回味。久年如此,也渐渐变成了习惯。雨夜,是我的不眠夜。从前,我喜欢湛蓝的天空,因为它给我一种透明的感觉,让人一看便一清二楚;现在,我喜欢深邃的夜空,因为它给我一种安全感,永面具将自己包围,不让别人看见真实的自己。雨季是我们相遇的季节,也是我们分别的季节。我依稀还记得你当初的泪水,只不过却忘却了你的言语。   
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忘却了当初青涩的爱恋,只知道又种叫缘的东西,它作弄了我们。为我们的爱情画上了句号,却不知道伤得我们是如此得深……   
 李小狼   

The End   


后记:   
这篇文章是我永一个晚上赶出来得。写得不好请笑纳。   
我是一个多愁善感得人,我的朋友都这么说。我并不喜欢悲剧,但我却经常写悲剧。这篇文章并没有前身,曾经想过要写前身,但却放弃了。我天生不是一个勤劳的人。亲们谁有兴趣,可以帮我写前身。(虽然知道自己这样很不道德。- -)其实这并不是一篇好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它并没有让人尖锐地疼痛,但让人淡淡地悲伤。这样的文章不能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便是文章最不完美的地方。正如前文所说,我不喜欢悲剧,但我却够爱生活,生活都是悲剧。(个人认为。)   
其实,我很喜欢狼樱这样的剧终,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并非喜也并非愁,只是无端想去责怪老天。其实,老天爷是一位过客,匆匆地来又匆匆地去,并不给人留下所谓的快乐……   

Ps:当爱情变成了友情...什么都没有了~~~   


1楼2007-02-06 18: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