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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有個地方,叫箇舊。現在的簡化字寫作“个旧”。這個寫法是有問題的,即使是在承認簡化字總表的合法性的基礎上,這個寫法也是有問題的。
因爲,簡化字總表規定:个(個)。卽規定个是個的簡化字,並沒有說个是箇的簡化字。而箇舊的寫法只有一種,卽箇舊,決不能寫成“個舊”,如果這麼寫,是錯誤的。這個錯誤本不會犯,漢字簡化前,不會有人把箇舊的箇誤爲個字。被弄得混亂,是從大陸進行“漢字簡化”開始的。簡化的結果,弄得現在在用繁體字的時候,很多人很多時候,都不知道正確的用法是什麼,比如搜狗拼音輸入法繁體部份就有“個舊”,這是錯誤的,是製作輸入法的人員不知道正確的寫法是“箇舊”。
旣然,箇舊只能寫成箇舊,這個地名中的箇字不能作個,則這個地名用簡化字只能寫爲“箇旧”。寫爲“个旧”,卽使按簡化字總表,也是錯誤的,但是爲什麼這個錯誤的寫法已經成了簡化字系統中的通用寫法了?
問題出在在簡化字總表之外,大陸當局當時還搞了一個《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表中規定:個(箇),卽是規定“個”爲選用字,而淘汰作爲“異體字”的“箇”字。而這個“個”隨即被簡化爲“个”。於是“箇舊”就成了“个旧”。



IP属地:北京1楼2012-07-12 08:49回复
    但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性質和簡化字不同,簡化字總表是說不用原來的正體字,而新造一個簡化字替代之。《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則聲稱是一個字本來的幾種寫法中,選擇一種,卽是說,選用字,和被該表淘汰的異體字,本來是完全能互相替代的。箇舊一詞的箇,本來就不能寫成個,那麼《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不加說明,就把箇的所有用法等同於個(雖然這兩個字大部分用法確實相同,但在整理文字時,決不能不考慮類似“箇舊”這樣的情況,否則就是整理者的失責),再簡化爲个,這就不是什麼整理異體字,而是強行合併漢字。該表應該改名《第一批漢字合併表》才對。這恐怕制定該表的當局是不承認的。當局旣然不能不承認箇舊的寫法只能是箇舊,不能用個字,則當局的解釋恐怕也只能是:個和箇通常是通用的,所以異體字整理表作爲異體字列入了,但是箇舊的寫法的確只能是箇。
    那麼,無論如何,箇舊寫成个旧,按照當局現行的文字政策,也是說不通的。
    要想使个旧的寫法合法,只有修改簡化字總表,把个(個)改爲个(個箇)。現在當局求穩定,恐怕是不會這麼修改簡化字總表的,則另一個辦法只能是,當局仿照其1988年恢復“邱、於“等原被“淘汰”的異體字的做法,恢復箇字,並通令各種字典、辭書,把“个旧”改爲“箇旧”。
    當然,眞正釜底抽薪的做法,還是承認不應當在1950年後胡亂改變原有的文字規範,自作聰明的亂搞一套新“规范”,結果捉襟見肘,破綻百出,爲改正錯誤計,全面恢復原有的正體漢字規範。


    IP属地:北京2楼2012-07-1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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