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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为何如此解说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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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论:你刚才问的这个问题,也是我要问药家鑫的问题!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受害死者被撞倒,怎么就让凶手想起委屈、痛苦、不甘呢?受害死者究竟错在哪里了?
犯罪心理学砖家,不去分析凶手基于何种心态而做出杀死受害者的决定,却自以为是去给凶手的杀人手段找理由,特么笑话啊!不就是务必杀死受害者以灭口吗?八刀不够会是八十刀的!
李玫瑾的理论前提就是:凶手因委屈、痛苦、不甘才有那些动作,开车撞人后司机倒委屈、痛苦、不甘了?开玩乐吧!
由此可见,李玫瑾肆意制造不实言论歪曲事实偏袒凶手的行为与其jc叫兽身份背道而驰!



1楼2012-07-25 19:06回复
    “我认为”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大家都清楚的!
    “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请问李玫瑾怎么会一样呢?伤痕累累的钢琴在哪里?
    习惯以八刀之力砸钢琴,钢琴早就over了,不信就去琴行试试!


    2楼2012-07-25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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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千古罪人


      3楼2012-07-2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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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李玫瑾的理论!
        一个屡战屡败的拳击手,屡次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逼上擂台跟强大的对手对垒,奋力反击的一个同样的动作!会发泄在一个因为挡了他的路而被他撞倒在地并哭喊着“妈妈”的小孩子身上?


        5楼2012-07-2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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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楼主:地湿是因为下雨,你能不能说地湿就等于下雨。


          6楼2012-07-2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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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家鑫练琴,导致在杀人时,因压抑,采取了发泄对钢琴不满而用了砸琴的动作。
            你能说药家鑫杀人是在练钢琴?
            张妙是不是琴,药家鑫不知道?如果药家鑫不知道,那就是精神病了。


            7楼2012-07-2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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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2-07-2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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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楼主的意思
                是什么促成了药家鑫杀人呢?
                药家鑫被判死刑
                如果让楼主来执行
                楼主能扣得动扳机吗?


                IP属地:四川9楼2012-07-2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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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教授通过记者向药家鑫提问的是:“你拔刀去刺向那个年轻女人的时候,……你当时是什么样的心理和心态。”
                  被告人药家鑫为自己辩解说,自己是‘一念之差’犯的错,自己从小到大除了学习就是练琴,小时候为了练琴经常挨妈妈的打,甚至被用皮带抽过。初中时学习成绩 下降,被爸爸关在地下室里,除了吃饭以外,都被关着。那时候就感觉看不到希望,经常想自杀。长大以后才慢慢理解父母,想让他们为自己感到骄傲,课余时间教 孩子们弹琴,比较累,学习、就业压力又很大,因此心情一直比较抑郁。不过,他也当庭承认,自己在挥刀时即想把张妙杀死,认为‘杀死了就不会再找我的麻 烦’。”
                    “药家鑫:怕她找到我,是我撞的。当时慌乱了,没有考虑到后果,就拿刀捅了她。
                  


                  10楼2012-07-2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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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段就是李玫瑾的观点而已


                    IP属地:四川11楼2012-07-2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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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压抑,如果是其他形式发泄,可能就是一刀
                      而弹琴发泄,可能就是连续不断


                      IP属地:四川12楼2012-07-2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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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2-07-2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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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自己一个什么都不是,学都没上几年的臭光脚玩意还管上北京的专家了,有本事你把她替下,你上央视露脸去。


                          14楼2012-07-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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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2-07-2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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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在案件没有结案前不能够在公共场合对案件评论,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和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李霉经在法院判决前的所作所为显示它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东西.


                              IP属地:澳大利亚18楼2012-07-2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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