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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教育(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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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天。。。
来普及一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教育。。。喜欢写小说的朋友们可以借鉴一下然后发挥YY天赋。。。



1楼2012-07-26 17:38回复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教育
    修海林
    内容提要:魏晋南北朝时期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为:音乐教育从官学中分离,主要存在于官设音乐机构和社会娱乐圈的音乐教育行为中。娱乐圈中的音乐教习和对外族外域音乐的教习,成为当时社会音乐教育的两个主要内容。官学中乐教的衰落与私家歌舞娱乐的发达,使社会音乐教育强化了“艺”体系的私学性与技艺性。西域音乐的广泛传入使音乐教育增加了新的成份,由此促进了汉族传统音乐与外族外域音乐的融合。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音乐教育 清商署 王僧虔 嵇康的音乐教育思想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 中国古代音乐史 音乐教育思想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教育,从历史上看,一方面保持着秦汉时期音乐教育的基本特点,即音乐教育从官学中分离出去,主要存在于官设音乐机构和社会娱乐圈内的音乐教育行为中,另一方面,又具有这个特定历史阶段所独有文化特征。例如因少数民族政权在北方的建立以及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导致外族外域音乐对中原音乐产生深刻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音乐传教内容的改变等等。这样,娱乐圈中的音乐教育与对外族外域音乐的教习,便成为当时社会音乐教育的两大主要内容。这方面,官学中乐教的衰废与私家歌舞娱乐的发达,导致社会音乐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自秦汉以来形成的“艺”体系而远离“人”体系;西域音乐的广泛传入,导致音乐教育中的传习内容增加了新的成份,从而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汉族传统音乐对外族外域音乐的融合。
    从大的文化背景对当时音乐教育的影响来看,经学的衰落、官学的废颓不振,与宫延雅乐传教的微弱可视为一致;而玄学的发达,却促进了文人琴乐教育的发展;佛学的传播,推动了佛教音乐的传习;女乐活动于宫廷和私家娱乐中的兴盛,使社会音乐教育更为趋向于私学性与技艺性;因为战乱和通商形成的民族、地域之间的音乐交流更是为音乐教育增添了新的教学内容。


    2楼2012-07-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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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清商乐的音乐传教活动
      清商署作为清商乐的管理机构,始自魏晋,属宫廷俗乐机构。曹魏立国(220年)时,曹丕设清商署,专事清商歌舞的表演,所习歌舞,人称“清商乐”。南朝王僧虔论“清商三调”歌曲时说:“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怀。京洛相高,江左弥重。”讲了清商乐由魏晋至南朝的风弥。因此,也有以曹操的铜爵(雀)台为最早的清商乐管理机构,属光禄勋掌握,置清商令。关于“清商”名称来源,汉代相和大曲���的宫调体系有清、平、瑟三调,称“相和三调”。清商乐的“清商三调”,因其前承于汉相和大曲,故属于同一宫调体系,名异而实同。有据“清调以商为主”(《魏书·乐志》),以清商代表三调,故曰“清商”。其延承的主要是汉以来“楚声”(与周秦音乐风格相对比而言)的传统。
      汉代宫廷乐府的俗乐表演中,就已有清商乐的表演。张衡《西京赋》中“嚼清商而却转,增蝉娟以毗豸”句写的就是这类歌舞的表演。此外,汉乐府专设有“商乐鼓员”,这“商鼓员”可能就是演奏清商乐的乐工。指出这些至少可以说明,魏晋清商乐承自汉代,无论是清商乐宫调系统的传承,还是歌舞表演的教习,都必然有音乐的传教活动。正是这种音乐传教行为,使汉族传统音乐能够传承于后世。
      清商署中的音乐表演人员主要是歌舞妓,她们也是清商署歌舞教习活动最重要的参予者。因此,清商署又有“女乐的机构”之称。清商乐的表演,主要是供声色娱乐的歌舞。曹魏政权的几代统治者,都很喜欢这类娱乐形式。东汉末年,不拘礼法,任侠放荡风气较甚。《魏志·武帝纪》注引《曹端传》:“太祖(曹操)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曹操本人喜好参予清商署的活动,史称其人“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魏书》),他的许多入乐歌诗,如《平调·对酒》、《清调·愿登》、《揭石调·观沦海》、《喝石调·龟虽寿》等作品,都是清商乐妓经常演唱的著名篇章。因此,清商署中传教的歌舞器乐,也是俗乐作品。一直到清商乐传入南方后形成的新乐种吴歌、西曲也都属于俗乐的范畴。
      西晋时期依然设立“清商署”。由于象晋武帝这样的统治者对清商乐舞的酷爱,连宫廷雅乐机构中的官员,如官拜中书监,进光禄大夫掌管乐事的荀勖,也曾参予清商三调歌诗的制作,其“采旧辞,施用于世,谓之清商三调歌诗”。(《乐府诗集》卷二六)清商署中,还有许多杰出的乐工参予音乐的传教。据《宋书·乐志》,“魏晋之世,有孙氏善弘旧曲,宋识善击节唱和,陈左善清歌,列和善吹笛,郝索替弹筝,朱生善琵琶,尤发新声”。这些乐工应是宫廷音乐机构清商乐中主要的音乐传教者。


      3楼2012-07-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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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不知道哪里敏感了。。。只能截个图将就一下看了。。。



        4楼2012-07-2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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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朝时期,清商乐的传播于人口的大规模迁徙中由北而南,于南朝重新兴盛。宋、齐、梁、陈宫廷皆有清商乐并设相应管理机构。而北朝政权在战争征伐中,除了获得一部分存留于北方的清商乐,又使得传至南朝、并且新有发展的清商乐重又传回北朝。当时,清商乐的发展虽然不可能象汉乐府那样,有稳定的发展环境与条件,为音乐教育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但是,正是当时于社会各阶层普遍盛行的追求声色娱乐的侈靡风气,使得清商乐在强烈的社会需求中发展自身,同时,也靠着那些乐官、乐工和乐妓自然承担起来的传播与教习职责,使得被以后的隋文帝称为“华夏正声”的清商乐,能够传至隋唐。这方面,史籍中对于具体的音乐教育行为记载的缺少,除了别的原因之外,至少有一条原因可以提到,即撰史者往往将注愈力集中在那些数量丰厚的音乐作品上,以至忽略了使得这些作品能够广泛传播的教育行为,而这恰恰是音乐教育行为的直接成果。
          清商乐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最具影响力的俗乐活动,其音乐活动中的传教行为,可以说是相当普及,并用远远超过了汉代。这方面的判断并非来自于对音乐教育行为直接的史料记述,而是从当时乐人这一社会阶层从未有过的发达,以及社会音乐生活中声色娱乐活动的梦盛反衬音乐教育活动的普及。与清商乐的繁荣相应,自魏晋南北朝以来,整个社会在文化娱乐行为上,实际上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以乐妓音乐歌舞表演为重心的时代。这方面,有大量的历史记载表明,由宫廷至豪门私家,追求声色享乐的活动可说是极尽侈靡。这里仅引用两个典型的例证:
          据《南齐书·崔祖思传》,刘宋后废帝时,“户口不过百方,而太乐雅郑,元徽时校试,千有余人。后堂杂伎,不在其数”。当时,宫廷音乐机构中要招收音乐人才,就有占人口约千分之一的人来参加“校试”,若再加上豪门私家后堂中养着的那些乐妓、乐工,刘宋王朝的总人口中,又有多少人在从事和学习歌舞音乐!


          5楼2012-07-2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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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宫廷雅乐的状况事实上是极不景气的。《魏书·乐志》称当时“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乐人传习旧曲,加以讹失,了无章句。……乐署今见传习,其中复有所遗,至于雅古,尤多亡矣。”可见,即使宫廷中仍有对前代遗存音乐的传教,但也是讹失多亡。
            面对俗乐的泛滥,统治阶级中也有志在恢复乐教者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其中包括制定对从事乐教者给以某种鼓励性的“倾斜性政策”。如南朝宋顺帝升明二年(477),“尚书令王僧虔上表之,并论三调歌曰:‘……今之清商,实由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怀。京、洛相高,江左弥重,谅以金悬干戚,事绝于斯。而情变听改,稍复零落,十数年间,亡者将半。自顷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危,不顾纪律,流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典正,崇长烦淫。……臣以为宜翕典司,务勒课习,缉理旧声,迭相开晓,凡所遗漏,悉使补拾。曲全者禄厚,艺敏者位优,利以动之,则人思自劝,风以靡之,可不训革,反本还源……”(《宋书·乐志一》)王僧虔的建议是根据当时具娱乐功能的俗乐兴盛与具教育功能的雅乐的衰落而提出来的,有其现实意义。这也是雅俗音乐间题在文化政策制定上的反映。其中“曲全者禄厚,艺敏者位优”的提倡,虽不失为一种实利性的提倡雅乐的措施,但是毕竟不是治本的办法。当音乐教育早已从官学中分离出去,而雅乐的教育功能几近不存的情况下,这种政策上的“倾斜”并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因此,这类倡导并无多大作用,也是必然的。
            三、音乐传播与交流中的传教活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从音乐的传播与交流来看,是历史上汉族传统音乐与外族外域音乐、北方音乐与南方音乐进行广泛交流的时期。这种交流的广泛性,不仅要远远盛于汉代,并且也同时为其后的盛唐音乐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了一个中原音乐与外族外域音乐以及南北诸乐种相互教习、互为融合的交流过程。其中外族外域音乐向中原音乐的传入和相应的教习行为,对具共生文化系统的华夏音乐的历史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方面,以北朝的音乐现象最为典型。


            8楼2012-07-2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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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提到的龟兹琵琶,指龟兹乐的器乐曲。这里提到的尤其擅长于龟兹琵琶的宫廷乐人,有后魏的曹婆罗门音乐世家和北齐高洋时的曹妙达。曹婆罗门于龟兹琵琶“世传其业”,表明这类器乐教育的长久。而曹婆罗门的技艺又得之于西域商人。龟兹琵琶在当时对中原音乐的影响,是相当大的。除了在琵琶乐器演奏技法与相关的乐曲传教方面,还有琵琶乐调理论方面的传教。《隋书·音乐志》记:“先是周武帝时,有龟兹人曰苏袛婆,从突厥皇后入国,善胡琵琶。”这位龟兹音乐家后来还曾将龟兹音乐中的“五旦七调”的宫调理论向北周宫廷音乐家郑译传授。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西域音乐大规模传入中原的时期,而这其中一直伴随着音乐的传教活动。隋唐燕乐中的龟兹乐、高昌乐、西凉乐、天竺乐、康国乐、疏勒乐、安国乐、高丽乐等外传乐种,都是在这一时期通过传教、学习而融入中国音乐的。从现存的记载来看,这方面的传教包括歌曲、解曲(器乐曲)、舞曲等音乐作品及其表演,以及乐器演奏法等内容。关于这些乐种的传入和教习,史书上多有记载,本文不赘。
              文献记载中提到的学习龟兹乐“争相慕尚”的情况,反映当时确实有一个学习西域音乐的“热”;“胡戎歌非汉、魏遗曲”表明人们通过普遍的教习行为所学到的西域音乐,正是一种全新的乐曲。
              这一时期,除了社会音乐传教中较为普遍地学习西域音乐的行为,也有大量存在的南北音乐的传播与交流。只是这方面的记载不是太多。《隋书·音乐志》记南朝陈“及后主嗣位,耽荒于酒,视朝之外,多在宴筵。尤重声乐,遣宫女习北方箫鼓,谓之‘代北’酒酣则奏之。”正是这类传教行为的反映。


              10楼2012-07-2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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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



                11楼2012-07-2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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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了


                  IP属地:辽宁12楼2012-07-2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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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了喵…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7-2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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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收藏慢慢看……


                      IP属地:山东14楼2012-07-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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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花了半小时看完 辛苦了 抱抱亲


                        16楼2012-07-2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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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一下


                          IP属地:湖南17楼2012-08-0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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