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吧 关注:783贴子:14,204

【宇宙无敌李博吧吧规、不是吧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恭喜自己当上吧主 哇哈哈。


1楼2012-07-26 19:31回复
    第一部分:本吧执法原则
    1--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ula.html 第二部分第7条(禁止发布违法内容),第13条(禁止爆吧)的行为,一律立即对 违规行为实施者 予以封号和删除违规发言的处理。
    2--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二部分第9条(禁止发广告)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广告类发言,对反复违反者,将予以封号处理。
    3--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8条(禁止在贴吧捣乱)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发言,并对违规ID或IP实施封号处理。
    4--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9条 的发言(灌水,刷贴,广告,有碍观瞻内容),一律立即删除。对反复发布此类内容者,将实施封号处理。
    5--对违反本吧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所进行的规定(详见本规则第二部分)的,应按照本规则第二部分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6--本规则如有规定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应以百度贴吧协议规定为准。
    7--吧主和小吧主执法时,对上述1~4条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的情况,必须一丝不苟严肃处理,对于5~6条所述情况,应采取人性化执法,尽可能多警告,少处罚,应尽可能以化解本吧网友矛盾为先。
    


    3楼2012-07-26 19:33
    收起回复

      第二部分:补充违规处罚规定
      说明:本部分规定为本吧管理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进行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吧内部管理办法,如有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的内容,则应以百度贴吧协议为准。
      1--发帖标题格式规定:提倡(但不强制)网友发帖时在标题开头使用如下统一格式:
      [这部分我就不写了,你可以自己规定你贴吧的发帖格式,可以规定多条,但我建议尽量简化规定,毕竟上网的人不会来背你这些学生守则]
      2--本吧吧主或小吧主有权根据自己判断删除疑似辱骂贴,被删贴者有权在帖子被删除后向吧主申诉并申请回复帖子。
      3--网友有权请求吧主或小吧主帮助其删除 该网友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某一贴子,但吧主可酌情提供帮助或者拒绝帮助。吧主小吧主可自行删除其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帖子并重发。
      4--吧主有权对于被顶起的古老的坟贴(半年以前发布的主题为坟贴)进行鉴别后,删除无讨论价值的坟贴主题。
      5--注册马甲或直接使用IP身份发言攻击本吧会员者,吧主有权直接封停攻击者的ID和IP发言权,对于会员与新马甲的争执引发的会员违规,吧主可根据保护会员的原则免除对会员的封号处罚。
      6--吧主一经确认注册马甲或使用IP身份捣乱者为本吧某一常用ID,将记录在案,将来有必要时,吧主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或 禁止其主ID在本吧的一切发言活动。取消会员资格或禁止主ID发言后,须待吧主长期观察,发现该网友确有改过后方能重新允许其加入会员或恢复其主ID发言权。
      7--其他
      


      4楼2012-07-26 19:34
      回复
        第三部分 精品贴设置标准
        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帖子,与本吧原有帖子内容都不雷同,且符合以下标准中任意一条即有资格成为精品贴(欢迎大家推荐):
        1--原创文章,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5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2--贴图帖,图片不少于15幅,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3--转载文章,标题注明“转载”和原作者,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10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4--视频帖,视频不少于一个,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5--其他
        


        5楼2012-07-26 19:34
        回复

          第四部分 置顶贴标准
          1--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吧主有权自行判断其是否值得引起关注,对于值得网友关注的主题,无论是否精品,吧主有权对其予以暂时置顶推荐给网友,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2--对于吧主或小吧主发布的重要管理通知,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3--对于网友发起的贴吧活动的专用宣传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4--对于违规发言或违规行为的证据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进行示众,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5--其他
          


          6楼2012-07-26 19:35
          回复

            第六部分 大吧主的任免
            1--注册日期不少于[半年,190天],发言量超过[100帖],精品数不少于[10帖],与当前在任吧主的管理理念一致的本吧会员,才有资格参选本吧大吧主,除非吧主名额已满,或在任大吧主公开声明暂时不接受任何大吧主申请。
            2--在任大吧主出现重大执法失误(大量删除不该删除的帖子,封停不该封停的网友的发言权等),网友有权集体到贴吧投诉吧对其进行投诉,并申请百度撤销其大吧主职权。
            对于没有执法失误的大吧主,若其连续超过一个月未在本吧发言,则网友同样有权集体到贴吧投诉吧对其进行投诉,并申请百度撤销其大吧主职权。
            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销大吧主。
            3--其他
            


            8楼2012-07-26 19:36
            回复

              第七部分 会员的申请和撤销
              1--注册日期不少于[不少于20天],在本吧发言量超过[5帖],在本吧精品数不少于[1个]的本吧网友,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2--吧主有权在网友提交申请后,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决定是否批准其成为会员,吧主也可以在看到申请之后立即批准。
              3--对严重违规的会员,吧主有权随时取消其会员身份。
              4--会员的管理,还应按照本规则第二部分第5,6条的规定进行
              5--其他
              


              9楼2012-07-26 19:36
              回复

                第八部分:其他的奖励措施(这部分你可以不使用)
                1---网友(包括会员和非会员)每发布一个精品帖子,可以得到【50】个积分,吧主记录在案,每个网友的积分可以用于换取以下几种权利:
                a-指定某一主题贴(可以是网友自己的或他人的),被吧主设置为精品贴一天(放入精品区“未分类”分类,),次日撤销。
                消耗【你自己规定】10个积分/次
                b-免除一次封号处罚
                消耗【你自己规定】10个积分/次
                c-指定某一主题贴(可以是网友自己的或他人的),被吧主设置为置顶贴一天,次日撤销
                消耗【你自己规定】30个积分/次
                2---【其他奖励规则】
                


                10楼2012-07-26 19:36
                回复
                  第九部分:招聘
                  ●小吧组●
                  ●要求●
                  真心喜欢本吧,支持本吧,贴吧在线时间6小时以上,非在校学生(大学除外),有意者请跟贴报名,小吧组招募6人。
                  ●备注●
                  请应征者提供真实信息,不要作假。在线时间请注明具体时间段,请不要写全天都在。
                  


                  11楼2012-07-26 19:37
                  回复
                    昂昂昂


                    14楼2012-07-28 12:53
                    回复
                      我我我…就是这一点经验了它老不不给我升三级,我要当小吧。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08-02 12:48
                      收起回复


                        16楼2012-08-13 10:25
                        回复
                          我叫李博 哈哈哈哈, 信博哥 的永生。


                          17楼2012-08-31 18:52
                          回复



                            IP属地:黑龙江18楼2012-10-05 11:02
                            回复
                              刚来。。以后常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01-02 17: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