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属前段时间在路上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他当时没有超速,也没有其他违章行为,但因为是一老人突然倒在车下,来不及刹车直接致其死亡,我亲属及时主动报警。
现在他被看押在拘留所,请问看押的期限是多长?在看押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何申请?
现在交通队的责任认定是司机负全部责任,请问是否合理,如果感觉不合理是否还有机会申请复核?
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启动司法程序(即死者家属提起诉讼)司机在看押的状态有什么影响?如果司机负全部责任,处理的程序和量刑的标准如何?
司机符合什么条件时才能从看守所放出来?现在已经拘压近两个月,家属没收到任何凭据,请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