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村吧 关注:12,626贴子:253,245

【原创】七夕趣话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拜名帖:湍生
今天是七夕啊,不想写什么台严肃的文章加上自己又比较忙,翻出一篇大学时代的小文章来,分享给大家,祝大家七夕快乐!


IP属地:上海1楼2012-08-23 09:05回复
    作为中国传统节日的“七夕”,在中国已经有了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了。其实,七夕在最初是取七月七日“七巧”之意,谐音“七巧”或者“乞巧”,就是说女孩子们在这一天里会祈求自己能够变得更加心灵手巧,故而这一天里,女孩子们都会将自己所做的女红拿出来展示和相互比较。当然了,现如今的七夕因为有了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更加成为了“中国的情人节”,成为了情侣相会互诉衷肠的日子。


    IP属地:上海2楼2012-08-23 09:08
    收起回复

      缘起
      可是我这篇文章,今日却是来找找牛郎织女这个传说的茬的。而我的想法,来自一个同样在中国家喻户晓的说法:天山一日,人间一年。——那么,牛郎织女一年一度在鹊桥相会,到底是指天上的一年,还是人间的一年呢?
      按说,王母娘娘棒打鸳鸯,不让牛郎织女相见,而喜鹊年年来搭桥解除这对夫妻的相思之苦,应当指的是天上的一年。这感情好,天上的一年相会一次,人间可是360年啊(按农历一年369天算还不算闰年)!这可比哈雷彗星、九星连珠出现的几率要小得多得多了,那就别奢望一年过一次七夕了,你这一辈子能遇上一次“鹊桥相会”的景象算是几世修来的福气了。如果你能看到两次,你还真成了精了。
      但事实上,我们每年都可以看见一次“鹊桥相会”,照说是人间的一年了,那天上也就仅仅是一天——可倒好,我们眼巴巴地盼着每年的七夕到来,人家织女也就是每天下了班之后顺道去看一看和自己两地分居的丈夫和子女,这小日子过得还真有滋有味。人家是日日相会、无话不谈,我们在地上为他们感叹、悲伤,那可真是“庸人自扰之”啊。怪道诗人云“牢骚太盛防肠断”了。
      如果说牛郎带着子女居住在人间,那事儿就更复杂了。如说是天上的一年,那牛郎可得苦苦等上360年了(考虑他不会死)!牛郎的玄玄玄玄玄孙都能满地打酱油了,牛郎也才能等到一次鹊桥相会的机会,你说牛郎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如说是人间的一年,那牛郎的确是等了一年了,织女还是只等了短短一天——怎么算这桩买卖可不亏啊。
      “鹊桥相会”遇上“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可就真出现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啊。
      当然肯定会有人说了:兴许鹊桥相会的传说比“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说法形成要早,所以人们当时并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我们无可厚非。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说法形成的时间吧。
      


      IP属地:上海3楼2012-08-23 09:08
      收起回复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牛郎星和织女星本是银河边两颗巨星,是古人早就观察到的现象。《诗经·小雅·大东》当中就有:“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彼牵牛,不以服箱。”的说法,表明了古人早就观察到了这两颗星星。但是,这仅仅是天文现象,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还相去甚远。
        我们很熟悉的东汉组诗《古诗十九首》当中有一首《迢迢牵牛星》的诗歌,里面就有牛郎织女相隔着银河“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描述(“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但是这首诗歌里的牛郎织女最多还只是恋人关系,与那个我们熟知的“牛郎织女”的民间故事也有很大的不同。
        而牛郎织女故事的成型,大约是在魏晋南北朝。南北朝时代任昉的《述异记》里有这么一段:“大河之东,有美女丽人,乃天帝之子,机杼女工,年年劳役,织成云雾绢缣之衣,辛苦殊无欢悦,容貌不暇整理,天帝怜其独处,嫁与河西牵牛为妻,自此即废织紝之功,贪欢不归。帝怒,责归河东,一年一度相会。”可以看到,任昉所记述的这个故事,已经很像我们所熟知的那个传说了,只不过这里的织女是因为自己的“乐不思蜀”而受到了处罚,处罚的人也并非王母娘娘而是天帝。而随着民间的不断流传和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牛郎织女的传说最终成为了那个悲剧故事,让古往今来的人们唏嘘不已。
        大家耳熟能详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说明了在唐代,便是君王、贵妃也很是相信七夕的美好传说了,更不用说民间。
        


        IP属地:上海4楼2012-08-23 09:09
        回复
          天帝,……为什么我记得是玉帝我记错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2-08-23 09:17
          回复
            我去,接下来这段无论如何发不上来了,哪里有敏感词?


            IP属地:上海6楼2012-08-23 09:21
            回复
              马克。正解~
              撸过。


              IP属地:重庆7楼2012-08-23 09:21
              回复
                唔,好长。。。马克之


                IP属地:浙江8楼2012-08-23 09:30
                回复

                  更变千年如走马
                  那么,回过来看看“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说法吧。这次,我来倒叙一下。


                  IP属地:上海9楼2012-08-23 09:32
                  回复

                    我们了解这样一个说法,大概是因为《西游记》。《西游记》八十三回、八十四回讲述了陷空山无底洞玉鼠精比唐僧与她成亲的事情,孙悟空前去搭救时,得知玉鼠精供奉托塔天王为父亲,于是上天庭找李天王询问。李天王一开始说孙悟空胡闹,将孙悟空捆起来就要问罪,这时哪吒站出来向李天王解释了那玉鼠精一事的前因后果,李天王才恍然大悟。这时,孙悟空是得理不让人,硬是要带着李天王去玉帝那里告御状。太白金星为了平息此事,劝说孙悟空:天上一天,地上便是一年,你再耽搁一会儿,别说是成亲,便是小和尚也生出来了。孙悟空这才同意与李天王和哪吒一同去收服玉鼠精。


                    IP属地:上海10楼2012-08-23 09:32
                    回复
                      而其实,唐代的诗歌当中早就有类似的说法。我非常喜爱的诗人李贺,在诗中写道“黄尘清水三山下,更变千年如走马”,说的就是在月宫之中遥望人间,人间几千年的浮沉变幻,只不过是走马观花的片刻时间。——这可真是天上一刻,人间何止前年啊!


                      IP属地:上海11楼2012-08-23 09:36
                      回复

                        而另一位诗人诗豪刘禹锡在《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当中写道“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引用了王质烂柯的故事。说晋人王质带着斧头进山砍柴,看见两位童子下棋,便放下斧头在一边观看,待到棋局终了,王质发现放在一边的斧头早已腐烂,铁也锈蚀卷曲了;回到村子里,已近没有当时的人了。故事对于时间的飞转流逝描述得淋漓尽致。
                        而实际上,更早的说法出自《列仙传》中《王子乔》一节,“山中方七日,人间几千年”。《列仙传》的作者托名汉人刘向,但时间上成书时间应该是东汉末年。但无论如何,从上面的这些例子中都可以看出,“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说法在中国是早就形成的,在玄学成风的魏晋南北朝时代更是被传得神乎其神。
                        


                        IP属地:上海12楼2012-08-23 09:39
                        回复

                          七夕
                          综上所述,看来在牛郎织女这个传说成型的年代,“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说法便早已存在了。我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早就有人提过,考证这两个传说的形成年代,牛郎织女传说更早这个说法实际上并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并不需要真正的回答。
                          但话又说回来了,七夕毕竟是中国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又寄托着人们的美好向往,过分深究七夕和七夕传说背后的东西,似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我写这篇文章,也不过是增加增加这个节日的文化分量,顺便博诸君一笑而已。
                          既然是七夕,还是要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顺便也祝愿所有人生活幸福!
                          


                          IP属地:上海13楼2012-08-23 09:39
                          回复
                            楼主辛苦了啊。。。。。。。


                            14楼2012-08-23 09:40
                            回复



                              15楼2012-08-23 09: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