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吧 关注:2,479贴子:71,463
  • 11回复贴,共1
虽然我没有去过台湾,不过看过周杰伦的mv,那里面作副词用的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才”字啊!


1楼2012-08-23 10:06回复

    「才」与「才」当副词时,义并无别,但说文解字:「才,艸木之初也。」因此「才」是本字,「才」是通假,文献则多用通假字。——台湾教育部


    2楼2012-08-23 11:51
    回复
      这个才字,在1934年,民国时期的教育部公布的简体字表中,就被收录为简体字之一。而后虽然第二年简体字表中止实行,但是这个就没改回去。


      IP属地:福建3楼2012-08-23 14:06
      回复
        这两个字由于合并很容易引起歧义。


        IP属地:天津4楼2012-08-23 15:08
        回复
          为什么每当繁派提到合并会产生歧义时,都会令我联想到这个成语呢?
          因噎废食
          我可绝对没有侮辱人的意思啊!言论自由!


          5楼2012-08-23 15:50
          收起回复
            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智商的问题,但是这么说又涉嫌进行人身攻击~总之我就是奇怪,为什么繁派总是会有“歧义”呢?为什么我们就没那么多歧义?


            IP属地:福建6楼2012-08-23 17:19
            收起回复
              其实合并与否,只是习惯问题罢了,就像台湾沈、沉不分,另外着、著也不分。
              我看了也不习惯呀。如果自己的习惯中一直是分开的,忽然看没分开的总有点不习惯。可以理解。但是从小看到就是没分的,自然就不觉得奇怪。也不会有什么歧义。


              IP属地:福建7楼2012-08-23 17:2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