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们认识八年了。长久的相处并不是只有时间就能够成全,也不单单默契就可以支撑一同出生入死的执念。以前有段时间总是在想,如果当初小斯坦福没有把你带到我身边,如果上帝不愿把你带到我身边,那么现在又会是如何的情形?
如果你不曾从阿富汗归来成了无家可归的单身汉,或是有一天你对我的古怪、邋遢、偏执忍无可忍彻底离开贝克街——
是这样的。这是样子没错。
你本可以按部就班正常的生活,救死扶伤娶妻生子,直到平静的老去、死去,所有的前尘逐渐凋零而未来无限期向后延长。可是这一切都在遇见我之后全变了。
虽然你说你喜欢冒险喜欢过着每天无法预料的生活,但你也需要平静,需要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和一群可爱的孩子。而这些,我都给不了你。偶尔我会想,我是不是毁了你的整个人生。
有时候你的洞察力总是出乎我的意料,尤其是在感情这种我不擅长的领域上。
不知道是不是那几天我纠结这些事儿反常地太过明显,当我趴在地上研究何种地毯纤维更容易被点燃时候你放下手边的事情走过来,先是不轻不重地踹了我两下,然后在我旁边躺下来。(你居然没有意识到我正在烧的是你最喜欢的那条波斯绒毯)
你说:“如果有一天我搬出去了,你会怎么样?”
“你不是和摩斯坦小姐分手了?”
“如果还有唐尼小姐、洛小姐、康伯巴奇小姐、弗里曼小姐呢?”
“……”我从鼻子里哼出声,放弃了实验,翻过身来和你一起平躺着。我把你拉过来,蹭上你麦茶色的头发,“反正你的福尔摩斯小姐永远会跟着你的,亲爱的华生小姐。”
因为站着的时候你比我高,所以躺下来我绝对不能再让你占优势。横向来看我终于比你高出那么一点儿,然后你仰起头亲吻我的脖子,这个部位有点儿痒,而且让人心潮澎湃。
你有先见之明的阻止我的动作,然后看着我。蓝眼睛像海水一样的安静。
你说,
“如果你想……那,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