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人:2012年1月19日,就在高级人民法院案二审作出判决目无法纪、维持死刑原判的第二天,某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同样因民间集资引发的刑事案件作出了相似的判决——以“集资诈骗罪”,二审判处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死刑,现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时为了眼前利益民营企业家可能出现目无法纪违法情况,民营企业家在现阶段社会发展中客观存在困境,部分人无法独善其身。就像您提到的湖南湘西的情况。面对今天政府政策的转向,民营企业家必须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做到防患于未然。比如注意收集保存有关的证据,包括合同、会议纪要、批文、地方法规、部门规定以及转帐依据等,有时还可以就某个政策向有关部门书面提出质疑,甚至不去附合。这样不管政策如何转变,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条款,就可能避免悲剧。利用法律的方式,比如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这对规避、管理、控制法律风险有显而易见的作用。事前防范总是好过事后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