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墙上的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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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巴厘》是两年前了,那时侯扎堆看了许多韩剧,简直是不眠不休的看了半年,也许是看得太多了,虽然当时觉得《巴厘》与众不同但也未曾深想,不过两年后这部剧仍然留在我的硬盘上没有删掉,也许潜意识里它在我心里的地位也是与众不同的。没想到的是两年后重新再看,却发现了我从前没有注意过的东西,以至于重复看了三四遍欲罢不能之余还发疯的在半夜里睡不着写起了帖子。
第一次看《巴厘》,我也觉得李水晶是个讨厌的角色,她的反覆不定直接造成了悲剧的产生。结局从她的嘴里说出“我爱你”也不值得人同情。然而时隔两年再重新审视这部剧,细节之处显真心,谁说李水晶不爱郑在民?剧中人在当时是糊涂的,连粗心的我也没能看出来。前面互生好感的阶段就不说了,那个时候谁都不确定自己的心意。直到水晶决定搬进在民给她准备的屋子时,她拼命说服自己,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你们谁也不要拦我,为什么她要说这些话,因为她心虚,害怕下一刻理智又占了上风,这一次,她在仁旭的面前并没有退缩,而是坚持了自己的选择。这一切,只源于在民的一句话:“我一天见不到她就会发疯。”她的贪念是那一刻起的,原来他也爱我。之前,即使好感是存在的,这也是水晶不敢去想的,没有人相信她会爱上郑在民,包括她自己在内,宁愿相信自己是为了钱,在世人的眼里被包养,那样的确比爱上郑在民更有自尊心。可是同居的日子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在民对待她的态度也是一副金主的模样:“我再警告你一次,明天不许再去上班。”美希也持怀疑态度:“你爱郑在民吗?”“你在外面过夜可以吗?”直到那碗牛肉汤让她放松,那个早上,水晶始终是温柔的,没有象从前总是一副刺猬一样容易受伤的姿态。同居的日子里,水晶是幸福的,所以后面她希望留下没用的钥匙做纪念,而郑在民却一直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水晶是爱着他的,他只是单纯的快乐着,并认为水晶喝下难吃的牛肉汤只是因为能吃。直到水晶从同居的房子里搬出来,英珠的妈妈问他还要不要结婚的时候,他还在回答着:“不是一直都在进行吗?”如果你是李水晶,你会痛苦吗?没有人知道我的爱,被爱着的那个大孩子也是不能指望的,我什么也做不了,也不能指望你能为我做。水晶搬出来的时候生病了,因为无论她怎么的不想爱她终于还是爱上了郑在民,有一个细节,美希在抱怨她都没有带一件衣服出来的时候,她一直面无表情,直到美希说郑在民也够可怜的,怎么爱上你这样的女人,这时候水晶的眼睛才突然睁开,只有这个人,才是可以触动她心灵的,而她显示给世人看的投奔金屋的原因却是为了那一柜子的衣服。再后来,仁旭发现发烧的水晶,导演用了一个慢镜头显示从水晶眼里渐渐清晰的仁旭的脸,我认为这个镜头是想表示水晶希望看到的是在民的脸,而出现的却是仁旭,然后水晶把脸转了过去。如果一直水晶是两个人都爱的话,仁旭照顾她退烧,她应该非常感动才对,但却因为仁旭的一句话翻脸了:“请不要再继续玩弄这个可怜的女人。”这个世界不理解我,你也不理解我,而卑微如我,也是可以去爱的。吵架分手后的水晶并没有对着战战兢兢的在民发脾气,而是说谢谢你,在这一刻,李水晶是承认并顺应了自己的内心的。而后来和在民吃饭,上床,直到婚后去看他,李水晶是飞蛾扑火般的去爱的,即使在民一直没有为她放弃结婚,她还是把一切都给了她爱着的郑在民,连一无所有的她仅余的自尊,也在在民结婚后深夜等在他楼下的时刻放下了。明知道不可以,还是不由自主的去找你,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什么呢。而这些,只有我自己知道,即使被爱着的你,也是不会了解的。所以我看似麻木的说,我也很想你,是自伤吧,是自尊吧,但我还是说了,如果我不爱你,我是不会说这句话的。
在水晶搬到在民的房子里直到一亿元事件,很多细节是可以看出她是全心爱着这个男人的,连美希都说,趁着你忙着郑在民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对我们的仁旭下手了哩。所以说水晶始终在摇摆,是不公平的,她的感性是其可爱之处,也是与郑在民共通之处,明知道不对,还是勇敢的去爱吧。唯一让我觉得不舒服或者说无法解释的地方是水晶在同居期间回到旧的住处遇见仁旭,说:“其实,我很想你。”那个含泪的表情怎么也不能让人相信她只是为了理智与情感的拉锯争夺而这么说,我觉得任何人看了,包括仁旭在内,都会觉得她是真正的在想着他这个人,而不是在同居的生活中感情受挫而后悔了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