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思维软件员工离职被收户口暂存押金,《金陵晚报》记者**
金陵晚报徐记者 发表于:08-09-24 13:36 [只看该作者]
员工离职被收户口暂存押金
本报记者 徐统余
奔波两个多月了,宋先生还是没把事情办成,而6月14日这一“大限”已经过去。
辞职后被令迁出户口
宋先生是泰州靖江人。2007年6月他从南京林业大学毕业,应聘进入江苏金思维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思维)。
在收取了宋先生的户口准迁证、报到证后,6月底金思维与宋先生签订了《就业协议》。
去年8月份,金思维跟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今年12月底。
今年2月15日,宋先生向金思维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一周后得到对方的同意。
4月15日,宋先生到金思维办理离职手续。该公司交给他一份离职待办事宜表,其中一项是关于户口问题的。
宋先生这才了解到,他的户口已经从南京林业大学迁到了金思维,落在该公司集体户口上。
按金思维的要求,宋先生缴纳了3000元,得到一张收据。这笔钱的名目为“户口暂存押金”。宋先生同时按要求写了一份书面材料,承诺2个月内将户口迁出金思维。该公司人事部向他补充说明,如他2个月内不迁出户口,3000元将被不退还且每逾期1日需缴纳10元“滞纳金”。
忙了2个月未能解决
两天后,宋先生来到托管自己人事档案的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想把户口挂靠在该中心。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最新政策,大学生就业后离职的,户口无法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中心。从金思维离职后,宋先生的人事档案变成了个人委托保管。
根据网络信息宋先生找到一家专门从事户口挂靠服务的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假劳动合同,并缴纳了1000元“服务费”。然而当他跟该公司再次来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还是遭到拒绝,理由是拥有房产的企事业单位才可以挂靠员工户籍,而该公司办公地点是租赁的。
宋先生又请自己在宁亲戚帮忙。但警方称,只有户口登记地址是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的,且他实际居住在该地址,他才能将户口迁进去。
如今宋先生只剩下了最后一条路,那就是将户口迁回老家。
虽然极其不情愿,但别无他法的宋先生还是开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相关手续很繁杂,宋先生来回奔波于南京与靖江之间。但时间不等人,金思维给他的期限6月14日不可遏制地来临了。
单位说人离户口得走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答复记者,个人确实不可以将户口挂在该中心;南京市**局户政中心告诉记者,单位申请集体户口,确实必须要拥有房产;户口确实只能迁移到直系亲属处,且必须实际居住。
为什么金思维一定要宋先生将户口迁出该公司?
金思维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说出了原委。以前该公司录用过不少应届高校毕业生,户口均落在该公司集体户口上,其中一些人离职后户口还挂着。该公司就出台政策,凡是离开该公司的员工,必须限期将户口迁走,并收取3000元“户口暂存押金”。
“户口挂在你们公司的集体户口上,对你们公司有什么影响吗?”针对记者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如果员工已经离开该公司而户口还在,那么相关部门还有可能要求该公司配合做一些事情,还有就是假如离职员工在外面“犯事”,警方还会找到该公司,“很麻烦。”
“人已经离开我们公司了,凭什么还将户口挂在这里?”金思维办公室主任林海燕反问道。
由于宋先生过了2个月还未将户口迁出,金思维肯定不会退还他所缴纳的3000元“户口暂存押金”,且要收取滞纳金,这一点林海燕说得很坚决。
至此宋先生将户口迁出金思维,只有三种办法。一是,在南京自购房产落户;二是,到一家有房产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将户口落到该单位集体户口上;最后一种办法,就是将户口迁回靖江家里。
在南京购房,对宋先生来说,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他已自主创业开办了企业,因此也不会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想来想去,宋先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而这种方式是宋先生万般不愿意的——5年前从靖江农村考进大学,不仅一跃进了“龙门”,而且是到了省会。“户口迁回老家,似乎一切回到原点。”宋先生说。
单位做法无法律依据
前天,宋先生再次来到金思维,将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告知了该公司,请求对方退还3000元押金。但金思维拒绝了他的请求。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潘部长告诉记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南京的企事业单位聘用,并经过南京市毕业生毕业分配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落户南京;拥有房产的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才会接受单位的申请,为单位开设集体户口,供录用的员工落户;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也可以由单位委托该中心,将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户口临时挂靠在该中心集体户口,期限为2年;已经落户南京的人员,确实不可以再将户口挂靠在该中心。
潘部长认为,金思维应让宋先生的户口继续挂在其集体户口上,待宋先生有条件后再迁走。对于金思维收取宋先生所谓“暂存户口押金”的行为,潘部长直指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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