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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连载】〖2J/豆花/珉秀〗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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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点说明:
1、还是给Elgar_inside的庆生文,正主生日将近,陌的压力也很大。《君子一诺》延后更新或者改动。那啥,我不想说,其实一直以来我几乎是50%的坑文率。
2、弥补在《不知》中对白牡丹跟红狐狸的亏欠,每一次想起白牡丹都很难过,希望这次可以了了这份歉疚。
3、几乎是《不知》的原版人马,CP组合是暂定,也许作者也并不那么靠谱。
4、11月4日是正主生日,陌公司的全国订货会也定11月,要是没能赶在之前完成,各种求原谅求安抚。


1楼2012-09-22 15:16回复

    第一章
    金俊秀一路叫着小鱼儿、小鱼儿,飞快的穿过树林,踩倒青草,奔到了池边。李东海躺在澄清的水波里,橙红的身体在日芒下闪闪发光。
    金俊秀已经化成了人形,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模样,一身雪白的衣裳沾了草木上残留的露水,略显出斑驳的水印,此刻他双手拢在一起似乎是把什么东西紧紧抱在胸口。李东海瞥金俊秀一眼,觉得他那副样子定然又是眼巴巴赶来炫耀的,于是就撇撇嘴等着金俊秀开口。金俊秀看李东海还是那副红鲤的样子,光冒泡不说话,果然按捺不住了,他说,小鱼儿,你赶紧上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李东海摆了摆尾巴说,你能有什么好东西,还不是尽从林子里捡来些其他妖精不要的。“你上来呀,这回真的是好东西,”金俊秀被李东海淘汰了也不生气,弯了他那双叶子般的眼,“你再不上来,我就拿过去给后山的小狼看了。”
    李东海听了这话果然开始往金俊秀这边游,游到岸边也化成个孩童模样,从水里爬了上来。红底金纹的衣裳配着雪白的皮肤跟乌黑的头发,确实是个得了造物眷顾的小妖精。虽然刚从水里出来,李东海身上倒是一点都没湿,他把头凑到金俊秀跟前说,是什么宝贝,你快给我看看。
    金俊秀立刻往后退了一点,然后神秘兮兮的一点点把两只手掌慢慢的放平,等他的手掌完全张开变成了平托的样子,李东海可算是看清金俊秀所谓的宝贝是什么东西了。那就是一颗蛋,非要说跟平时看见的蛋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大,有一般的蛋两个那么大。金俊秀看李东海一副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样,连忙又把那颗蛋拢了起来,他得意的说,怎么样,这次真是宝贝吧。李东海忽然就笑起来了,弯弯的眼睛,一口大白牙,他说,是宝贝,要不然我们煮了吃吧,这么大该吃多饱啊。金俊秀在草皮上剁一脚说,才不给你吃,我娘让我孵出来,留着以后给我当媳妇的。李东海这下笑得更大声了,他抬手指着那颗蛋说,那么大,还不知道会孵出个什么来呢,再说你会孵蛋吗?“你没看我捂在胸口吗,我娘说就这么白天捂在胸口,晚上抱着在被窝里睡觉,不用多久就能孵好了。到时候我有了媳妇,才不高兴你跟你玩儿呢。”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金俊秀还是跟李东海一起呆到暮色四合才想起来要回去,他们也没什么可玩儿的,不过就是金俊秀坐在岸边,尾巴垂在河水里,李东海就半人半鱼的,抱着他的尾巴,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拌嘴。他们都还是刚过百年的小妖精,长时间维持人形对他们来说还是太辛苦。金俊秀回去的时候,李东海在后面叫他,他说,小白蛇,要是你最后也没能把你媳妇孵出来,一定要喊上我一起吃啊,你要敢一个人吃了,我以后再也不理你了。


    2楼2012-09-2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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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金在中长得得很快,现在他已经是一只白羽鸡了,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羽,眼睛是淡红色的,金俊秀觉得就像酸酸甜甜的石榴子。金在中不太喜欢跟旁人亲近,尤其是金俊秀在草地里滚着朝他扑过来的时候,他总是一点脚就闪开了,但是他挺喜欢李东海,金俊秀之所以能总结出这点,是因为每天早晨要是不带他去池边的话,他就会显得很暴躁,甚至一直把头往翅膀下面扎,恨不得把自己伪装成个毛球。李东海听金俊秀这么说,脸上可一点得意的神色都没有,他说,你媳妇才不是喜欢我呢,他是爱漂亮,你以为他每天早上急巴巴的是来见我吗,他是赶着来照着池子里的水给自己梳洗呢。金俊秀没把握住李东海这句话的重点,就听见他又说了“你媳妇”三个字,他就辩白到:“现在不是我媳妇了,我才不要有爪子的媳妇,一不高兴了就又抓又踩的。”金在中在一边的树荫下歇着,听到“媳妇”两个字蓦地眼睛就睁开了,他朝着金俊秀的方向瞧去,看到金俊秀正坐在地上跟李东海说着话,并没有唤他的意思,就悠闲的又闭上了眼睛。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春天的花谢了,夏天的树荫萧瑟了,金俊秀已经习惯了到哪里都带着金在中,尽管很多时候金在中表现得兴致缺缺。金在中早上起来要到池边梳洗,金俊秀在一边的草丛里给他跟李东海找嫩草吃,中午金在中靠在树荫底下睡觉,金俊秀就化了原形跟李东海一起在池子里追着其他小鱼小虾玩儿,傍晚金在中饿了,金俊秀带着他去林子里摘果子,找草籽吃,金在中是不吃虫子的,尽管金俊秀一再的给他抓来,晚上金在中理所当然的睡在金俊秀的床上,金俊秀是化了原形睡觉的,金在中也不怕,就那么把毛茸茸的头跟翅膀都搁在金俊秀滑溜溜的皮肤上,当然他现在胆子还很小,要是晚上听到外面有其他动物的声响,就会跳到金俊秀身上又踩又叫,直到金俊秀用身子把他缠着包裹住。金母第一次看他们这么睡的时候吓了一跳,要知道这种包裹方式,对于蛇来说,是一种狩猎时缠斗的姿势,但是金在中就那么心安理得的被金俊秀卷着,还睡得挺香。
      深秋的时候,金俊秀领着金在中去了后山,那只小狼还住在那个洞穴里。金在中到洞口就不愿意往里走了,金俊秀现在知道金在中怕脏怕潮湿的地方,甚至怕下雨,于是也就不往洞穴里走了,就站在那里叫:“沈小狼,沈小狼,我来看你了,你出来啊,我娘还让我给你带了吃的。”片刻一只灰白毛色,绿色瞳孔的狼不声不响的出现的洞口,他瞧一眼白衣乌发的金俊秀,跟着也化了人形,身材瘦高,体格强健,五官英挺,跟金俊秀一比,完全就不是小狼的概念,他指一指躲在金俊秀身后的金在中说,这只鸡看上去瘦了点,要是能捎来一双,岂不更妙,不过还是先替我谢过你娘亲。


      4楼2012-09-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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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沈昌珉得了金俊秀提在手上带来的吃食,可视线还是不时戏谑的落在金在中身上,金在中被他盯得的不自在,就把头埋在金俊秀的胳膊里。金俊秀无意识的抚着金在中的羽毛,还在跟沈昌珉絮絮叨叨的说着闲话,他说,你知道的,马上又到我睡觉的日子的了,我这一睡就要到下一个春天才起来了,小鱼儿倒是不会走的,等我起来就不知道你还是不是住在这里了。沈昌珉看一看金俊秀的脸,又抬头望一望山外的天空,也不搭话。金俊秀又说,只有我一个人睡觉,你不睡,爹娘也不睡,小鱼儿也不睡,我娘说在中也不睡,我要是睡了,就没有谁每天跟在中玩儿了,我娘一定也不肯跟在中一起睡的。听到这里,沈昌珉的脸上就带了一点笑意,这点笑意从嘴角,映射在眼里,微微漾开,他说,你倒真挺照顾这只鸡的,哦,我想起来了,是你孵出来的对吧,当时还说孵出来当媳妇的,哈哈哈,你条蛇却要娶只鸡,真是。金俊秀一点都不生气,甚至还跟着也笑了,他说,是啊,你刚刚差点扑上来吃了我媳妇呢。沈昌珉脸上的笑容淡了些,他说,要真是你媳妇,我就真吃了,只有吃到肚子里去,我才能放心。说到这里的时候,沈昌珉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也伸手摸摸金在中的背,然后说,还好,还好只是只鸡。
        金俊秀在冬眠之前跟金母细细的交代了金在中日常起居,这才把金在中交给金母,自己跑回里屋,变回原形躺在筐子里冬眠去了。开始的几天,金在中对金俊秀的冬眠毫无知觉,他照样梳洗,吃饭,睡觉,甚至还会在池子边上看看李东海有没有在水面上晒太阳,可几天之后,金母发现金在中除了早上梳洗,便不再出门了,他开始在家里到处乱蹿,任凭金母怎么唤他也没用。又乱蹿了几天之后,他甚至连都不梳洗了,就那么蔫巴巴的朝着门外看。金母想着,莫不是这白羽鸡还是有灵性的,他这是在找俊秀,于是就跟金父商量着要不要让他去瞧一瞧金俊秀。金父说,兴许再过几天就好了,毕竟俊秀修为低,要是冬眠被惊了,醒过来冬天就难熬了。可接下来金在中开始连饭都不吃了,金母念着他这份情谊,就领着他进了里屋,然后揭开个被棉布包裹着筐子,金在中探头瞧见一条小白蛇正安安静静的团在里面,一动不动似乎睡得很熟。他歪着头似乎有点困惑,但很显然他认出了这是金俊秀,金母拍拍他的头就想领着他出去,但是他忽然就扑到金俊秀睡觉的那个筐上去了,似乎还想翻进去也躺在筐子里。金母这下真的惊呆了,连忙伸手去扯他,金在中用爪子巴着筐子的边就是不松开,金母怕吵醒金俊秀不好言语,就只能一手扶好筐子,一手拎着金在中的翅膀往旁边扯。
        变故就是一秒的时间里,金母目瞪口呆的看着手里抓着的那只白羽鸡,居然化成了个金发白衣的娃娃,他挣开金母的手一把就把金俊秀睡着的那个筐子抱在手里了,转过身来好一副妙人模样,琉璃眸子,双瞳剪水,连金母都被震了一震,他开口还是软软的童音,他说,媳妇。
        


        5楼2012-09-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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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BC—————
          缓慢更新之


          8楼2012-09-2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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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幸的沙发,正主总是出现的很晚的。。。还是由我来先占座表白,再分一半沙发给EE!昨天才刚复习完不知!!!今天就来姐妹篇了!!!


            IP属地:广东9楼2012-09-2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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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凹凹,正主E大生日快乐啊,托您的福我们有文看!不过为嘛珉秀是炮灰啊,嗷嗷


              IP属地:上海10楼2012-09-2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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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疯完了刚回家劲儿还没过来就看到这个了估计这是我这辈子看的第一个含豆花的文尽管如此还是很爱你我决定先把不知复习完了再来看正文咱不催你慢慢写完全不要有鸭梨哦!!!!!!!
                原谅这个说话颠三倒四的2货吧谢谢分沙发给我的妹纸~\(≥▽≤)/~


                11楼2012-09-2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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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你跟我睡 多霸气!设定太萌了 喜欢><


                  IP属地:北京来自掌上百度12楼2012-09-2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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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了,你写这种萌文怎么就那么顺手那么萌,简直是一群萌物啊泪
                    你要慢慢写啊亲 不要让白斩鸡(喂谁是白斩鸡!)一下子就长大了那样就不好玩了啦,现在一群小孩儿多可爱,不过珉秀也好萌,沈小狼一看就不简单,可是似乎能预见小狼未来的苦逼。。。
                    哎哟这是一年多以来看过的最萌的同人了><
                    拉板凳等更新


                    13楼2012-09-2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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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金俊秀在床上舒服的滚一圈,把身子弯曲成个半圆的弧度,金母从袖子里掏出颗夜明珠放在一边的柜子上,瞧见金俊秀这般模样就笑了:“都这么大了,怎么就没个人样子。”金俊秀撇撇嘴说,我才不是人。金俊秀百年间见过的人屈指可数,就算是偶尔见着了,他也没上去说过话,因为金妈妈说过,人是三界里嫉妒最强的动物,要是见到比自己好看的其他物种,必然上来就一刀砍死。说话间金在中也爬到床上来了,他倒没有躺下,而是伸直腿坐在金俊秀脚边。金俊秀见他坐了,立马就不客气的曲腿动了下,把细细白白的双脚搁金在中大腿上。金在中低头看一眼,也不吭声,眼神就移到金母脸上去了。金母看到自家儿子这幅德行本来就想笑,被金在中这么一瞧就更乐了,怎么看就是当着婆婆面,不敢对丈夫发威的小媳妇,她伸手摸摸金在中的头说,早些睡吧,为娘出去了。“娘你不是跟我睡吗?”“你跟我睡。”金在中一边说着,一边就抬手卡住了金俊秀脚脖子。
                      一直到金母掩好门出去了,金在中的两只手还卡在金俊秀的脚脖子上,温温热热的触感紧紧贴着金俊秀的皮肤,金俊秀半抬起身子看一眼,不做声的又躺平了。金在中见他这样,就松开他的脚,挪过身子来跟金俊秀挨着躺下了,动了两下才找到个舒服的位置,他侧着身子,把手搭在金俊秀的胳膊上。安静了半晌,金俊秀忽然也侧过身子来,他说:“你要用人形睡觉吗?”金在中睁开眼对着金俊秀金色的眸子,微微点了点头。金俊秀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会儿,然后伸手揽了金在中,他的手要穿过金在中的脖子,金在中就配合的半扬起金色的脑袋。“我刚能化成人形的时候,我娘也经常这样抱着我躺着,不过那时候我不喜欢这个样子睡觉,睡着睡着我就变成个蛇样子了,我娘她怕冷就不跟我睡了。”金俊秀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捻着金在中后脑上散着的头发玩儿。金在中往金俊秀的怀里又靠近了些,手掌搁在他胸前,他说,我跟你睡。
                      果然睡在到半夜的时候,金俊秀又变成了条小白蛇的样子,即使是春日,夜里的寒气也还是没有完全消退,金在中在微凉的触感中醒来,低头看了眼盘在手臂边上的小白蛇,就把身子靠过去,把金俊秀冰冰凉凉的身子搂进怀里了。
                      盛夏的时候,沈昌珉难得从后山出来找金俊秀,化了人形,给金俊秀摘林子里已经成熟的果子。摘得有点多,金俊秀双手都捧不下,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个筐子让金俊秀抱着装。摘完了他就坐在金俊秀的身侧看着他吃,金俊秀吃得满手满脸都是,他拿了帕子给金俊秀细细擦干净。傍晚的时候,他一直把金俊秀送到家门口,他问,俊秀,你能活多久?金俊秀想了会儿说,可能一千年吧,但是我娘说,要是修炼得好有善缘的话,成了仙就不会死了。沈昌珉脸上带了笑,他说,那你要努力活到一千岁,好好活过着几百年,以后都有我在。金俊秀点点头说,那你也要努力活到一千岁,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到死了。“你愿意跟我一起到死吗?”“愿意的,跟你,小鱼儿,我爹,我娘。。。嗯,还有在中一起到死。”


                      14楼2012-09-2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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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金母做了一篮子好吃的,让金俊秀拿去给沈昌珉。金俊秀在洞||**叫了一会儿见没有回应,就跟金在中交代一声自己进去了。过了半晌,金俊秀都没有出来,金在中侧着耳朵也听不清里面的声响,他就朝着洞口的方向喊了一声俊秀。
                        金在中又等了会儿,金俊秀还是没出来,他握了握拳头终于朝着黑漆漆的洞口跨出了第一步。洞穴比想象的干燥整洁,金俊秀坐在一侧的石床上上,手里拿着颗很大的夜明珠,冷光映射在金俊秀的脸上,一时间竟有了些少年的忧愁,他抬头看了眼正沿着石壁一侧小心翼翼走过来的金在中问,你饿吗?金在中摇摇头,想了想又点点头。“那你坐过来,我们一起吃。”金俊秀把篮子里的饭菜都拿出来摆在身边的石床上,“我娘做了一晚上呢,吃不完我娘要不高兴的。”金在中的身量不够,就默默的站在床边,伸手抓了筷子。金俊秀吃得挺欢,平时他们俩是吃不了这么多的,可这次居然就真的全吃完了。
                        金俊秀拎着装着空碗的篮子回去的时候,走到一半忽然停下来跟金在中说,在中,你把篮子先拿回去给我娘吧,我想去看看小鱼儿。金在中别着手没接,他说,回家。金在中再怎么天资高,可毕竟破壳时日尚短浅,他对语言这种东西还没有多大的控制能力,大多数时候只能说些简单的短句。“你不拿算了,我看了小鱼儿,再拿回去也一样。”金俊秀甩甩手就要拐弯往另一个方向去。
                        金俊秀已经往前走了一段,金在中才小跑着追了上来,他跟在金俊秀的手边又走了一阵才伸手拉了金俊秀的两根指头,他说,我不会走的。金俊秀的脚步顿住了,他转过脸来看着金在中,脸上是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他说,虽然昌珉以前也跟我说过要走,可是总也不能不告诉一声就这么走了啊,亏我还拿着这么重的东西,巴巴的跑这么远去送给他吃。金在中听他这么说就伸长空着的那只手去接篮子,金俊秀也没客气,直接搁他手里了,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个东西递给金在中:“喏,这个给你。”金在中认出来是刚才在沈小狼的洞里金俊秀手里拿着的那颗夜明珠,他问,你送给我吗?“嗯,送给你。”金俊秀牵起金在中巴着他指头的那只手,把夜明珠放在他手心里,“要是你哪天也要走,就把它留给我,这样我就知道了。这样不告别也没关系。”金在中握住那颗夜明珠,他说,我不走,我跟你一起。
                        弹指间,秋去冬来,年年岁岁,对于金俊秀来说,不过是虚长了些年岁,修为没有什么大进展,连李东海都能御风而行了的时候,他还是用跑的,在林子里跑得飞快跟只兔子似的,而这些年变化最大的非金在中莫属,他的原形开始逐渐长出长长的尾羽,后来有次他跟金俊秀生气,长长的翎羽忽然就撑开了,在身后迎风林立犹如一扇雪白的羽扇,金俊秀吓得楞在当场,金家父母活了几百年也没见过这样的物种,一时间倍觉忐忑,金父事后跟金母说,这样子看着像执掌羽族的孔雀,可传说中孔雀只有蓝、绿两色,金在中这一身白羽确实是闻所未闻。


                        15楼2012-09-2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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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要说金在中的原形再怎么变化,金俊秀因为朝夕相处,也没觉出有什么不适,他觉得惊讶的是,金在中人形的变化,很快的长高,从到他肩膀到跟他一样高,似乎只用了几载寒暑,而他自己从孩童模样蜕脱到少年的模样,好似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而变成少年的之后,时光似乎就停住了,他再也没长大过。金在中现在经常用无言的比头顶这招来对付金俊秀,当然这还不是最让金俊秀生气的,最让金俊秀生气的是,金在中终于彻底征服了语言,叽里呱啦跟金俊秀对掐的时候,金俊秀只有靠着手打脚踢的分散他的注意力才能获得暂时性的胜利。李东海听完金俊秀的抱怨说,你不是嗓门大吗,你吼不死他。金俊秀说,可他力气大,要打我的,他爪子可锋利了,抓一把好疼。“你不告诉你娘吗?”“我不敢。”听到这话,李东海好奇的打量着金俊秀:“他那么凶吗,连你娘都怕他?”“因为每次都是我先咬他。”
                          金俊秀从来不知道自己是毒蛇,金在中却是知道的,从第一次被他咬了一口,脸立刻就绿了开始,他就知道了,当时他绿着脸去找金父,金父一看就知道是金俊秀做的好事,嚷着要喊金俊秀进来。金在中中了毒倒也没觉得多难受,就是身上有点冷,他拉住金父说是自己跟金俊秀闹着玩儿,金俊秀被自己逼急了才下口的。金父一边教金在中驱毒的方法,一边打量面前的这个少年,越来越觉得金在中是个从长相到性格都很善良的孩子,对比之下,自己那个每次谈到修行都恨不得以死相逼的儿子就要顽劣得多了。
                          其实很多时候,金在中也不想跟金俊秀滚在一起又踢又打,不说他身为羽族本身就性子高洁,就算看在金家父母这么多年来对自己无微不至的份上,照理也该要让着金俊秀点的。可每次金俊秀气红了脸,扑过来要咬的时候,他就本能一爪子抓过去了,然后看到金俊秀疼红了眼,他就想着着,那我还是给他咬一口吧,反正我也能把毒出来。当然这些心理活动金俊秀是不知道的,在不跟金在中闹别扭的日子里,他会仔细的看自己留在金在中手臂上的咬痕,然后说,你以后乖一点,我就不咬你了。是哄小孩的口气,毕竟不管金在中现在身量是不是比他大,在他眼里金在中都是他养大的。金在中这个时候会摸摸他的头说,好,以后我不抓你了,你也乖一点。
                          很多很多年之后,金在中不止一次的试图回忆起这段整天跟金俊秀胡闹的时光,可是不管怎么努力,他都只能想起一些零星的片段,然后在很多无眠的夜晚,他都会把雪白的衣袖抚上去,用指尖细细的去感受金俊秀留在他手臂上的那些咬痕,其实就算以他当时的修为想要去这些痕迹,也是易如反掌的,所以他很庆幸,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掉这些痕迹,这些痕迹是金俊秀存在的痕迹,也是金俊秀不可取代的位置,所以他们必须跟金在中的生命一起长存。


                          16楼2012-09-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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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BC——
                            更起来很迅速,不更起来很坚决。这就是作者的个性啊。


                            17楼2012-09-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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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你该不会忘了你本来的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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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9楼2012-09-2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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