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架也是沿海国家的管辖区域。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法律意义上大陆架是指领海以外,依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大陆边缘的海床和底土;在大陆边外缘距离领海基线不到200海里的地方,大陆架可以扩展到200海里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同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的有关规定,沿海国大陆架根据其自然情况有可能超过200海里。而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力是专属性的,不需要沿海国家有效或象征性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沿海国家对大陆架的海床享有主权权利,大陆架中丰富的石油资源、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可由主权国勘探和开采。其它国家在沿海国大陆架上覆水域享有相应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