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日本参议院以221票赞成、12票反对通过了著作权法的修正法案。在新的改正案中,将使用CSS等技术进行加密的DVD碟片的内容进行复制(不管是以什么目的)将会被处以刑罚。这就是说,若将借来或买来的DVD碟片的内容抽出来,就算是自己想以“保存”或转录到其它格式“自己看”,完全不进行传播,也是违法的。CD等不加密的碟片内容则不受此限。
另外,日本09年就公布禁止私自下载商业音乐、映像,这次也具体公布了处罚方式,将处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以及有期徒刑。
不过“编辑”则视为“合法”,在照片或影像中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制作的作品将不会视为违法,在自己的博客公开个角色的图片之类的也不会被视为侵害著作权。此规定则让人不懂到底算是进步还是倒退,以及界限到底在哪里。
此法案一通过,日本国内哀声一片,有人说“TSUTAYA(日本最大的DVD租赁店)要玩完了”有人说“日本要完了”,“以后NICO动上只能看东方了吗”还有人说“从此以后就是便捷DVD机的天下了,一秒回到解放前啊。”
你们以为都是11区的事跟我们天朝人民木有关系?
错!大错特错!看下面
十月法案又称违法下载法(禁止法)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
1.在知道是违法下载的情况下
2.将有偿著作物
3.以个人利用为目
4.进行下载
只要满足了以上4点,就构成犯罪。
Q&A
1.Q:会被逮捕吗? A:会被逮捕(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
2.Q:会记前科吗? A:会记前科(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
3.Q:惩罚的具体措施呢? A: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0W以下罚款
4.Q:上传也违法吗? A:是的,上传将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W以下罚款,赔偿著作者经济损失
5.Q:如果不知道这个法律呢? A:废话,当然判刑
6.Q:在YouTube和niconico这样的网站上在线看呢? A:看不违法,下载违法
7.Q:更改文件名下载呢? A:OUT
8.Q:将文件分卷,上传下载呢? A.如果原可能的话,同样侵犯著作权
9.Q:将动画录下来呢? A:现阶段不违法
10.Q:启动p2p下载工具呢? A:不上传和下载著作物,不违反法律
11.Q:被逮捕的例子呢? A: MX、Winny、Share、PD、gnutella(cabos)都有逮捕的例子,BT和freenet还没有逮捕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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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日本09年就公布禁止私自下载商业音乐、映像,这次也具体公布了处罚方式,将处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以及有期徒刑。
不过“编辑”则视为“合法”,在照片或影像中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制作的作品将不会视为违法,在自己的博客公开个角色的图片之类的也不会被视为侵害著作权。此规定则让人不懂到底算是进步还是倒退,以及界限到底在哪里。
此法案一通过,日本国内哀声一片,有人说“TSUTAYA(日本最大的DVD租赁店)要玩完了”有人说“日本要完了”,“以后NICO动上只能看东方了吗”还有人说“从此以后就是便捷DVD机的天下了,一秒回到解放前啊。”
你们以为都是11区的事跟我们天朝人民木有关系?
错!大错特错!看下面
十月法案又称违法下载法(禁止法)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
1.在知道是违法下载的情况下
2.将有偿著作物
3.以个人利用为目
4.进行下载
只要满足了以上4点,就构成犯罪。
Q&A
1.Q:会被逮捕吗? A:会被逮捕(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
2.Q:会记前科吗? A:会记前科(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
3.Q:惩罚的具体措施呢? A: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0W以下罚款
4.Q:上传也违法吗? A:是的,上传将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W以下罚款,赔偿著作者经济损失
5.Q:如果不知道这个法律呢? A:废话,当然判刑
6.Q:在YouTube和niconico这样的网站上在线看呢? A:看不违法,下载违法
7.Q:更改文件名下载呢? A:OUT
8.Q:将文件分卷,上传下载呢? A.如果原可能的话,同样侵犯著作权
9.Q:将动画录下来呢? A:现阶段不违法
10.Q:启动p2p下载工具呢? A:不上传和下载著作物,不违反法律
11.Q:被逮捕的例子呢? A: MX、Winny、Share、PD、gnutella(cabos)都有逮捕的例子,BT和freenet还没有逮捕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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