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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设学前儿童成长阶梯标准 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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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 13:47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周逸梅 选稿:裘颖琼   东方网10月16日消息: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给学前孩子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成长设定了一个“阶梯”状的标准。政府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   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   在拐带等公共事件广为关注的背景下,幼儿安全问题仍是关注重点,希望他们能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比如3~4岁的孩子要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4岁知道父母职业   在关心尊重他人章节,要求4-5岁知道父母的职业,能体会到父母为养育自己所付出的辛劳。   5岁学会说出家庭住址   《指南》认为孩子需要有初步的归属感。5岁要能说出自己家所在地的省、市、县(区)名称,知道当地有代表性的物产或景观。   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   在社会篇的章节中,对孩子与社会交流的能力提出要求。6岁要学会倾听和接受别人不同的意见;不欺负别人,也不允许别人欺负自己。   在身心状况的标准中,《指南》对三个年龄阶段设定了不同的身高体重标准,比如3到4岁的男孩身高要达到94.9~111.7厘米,体重达到12.7~21.2公斤,女孩身高要达到94.1~111.3厘米,体重达到12.3~21.5公斤。   如何让孩子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在教育建议中指出,首先要为幼儿提供多样化、均衡搭配的食物,保证幼儿每天睡11~12小时,其中午睡一般应达到2小时左右。还要注意提醒幼儿养成正确的体态,每年为幼儿进行体检。   除了身体健康,情绪安定也非常重要,《指南》建议在幼儿做错事时要冷静处理,不要斥责打骂,允许幼儿表达自己的情绪等。
【解读】   不能把《指南》当评价“标尺”   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指出,教师和家长在运用《指南》时要特别注意:   《指南》提供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典型表现是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但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不能将《指南》作为分领域训练的“清单”,为追求“达标”而对幼儿进行强化训练。   《指南》中的各学习与发展目标不能简单地用作幼儿园的教育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应该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目标,选择活动内容,提供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


1楼2012-10-16 15: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