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社的问题
请诸君先向社长大人了解起因经过结果,然后再作定夺。
虽然我是女王,但我也明白团结的重要。可能我的说辞不够客观,那么就写一句:谨代表个人意见。
可是,如果对方不干人事,不给面子,给了台阶也不知道接着,(例如不管谁对谁错,我们已经先道歉了,可对方无动于衷)那么想让我们一干人等以一忍字结果。
请问,女王二字我是否愧对了?
对动漫的热情,我是否无视了?
做人的原则我是否该扔了?
首先,当天的事过去以后谁也不想再提,起码证明我们有分寸、有良心。
其次,旁人的白眼如果是分社给的,在忍一次也未尝不可。
最后,这件事无需任何人挑拨,你只要吸取历史教训,就会明白:
失人心者失天下。
这点我清楚,可分社的某些人情不清楚我就不知道了。
提出要办分社,是我错了。
对不住本社不想分的各位了。
非常郑重地说一声:
对不起,各位。
但我绝对会把“我们的社团”维护好,这点请各位放心。不会愧对大家那份对动漫的爱的!
社长大人那边已经批准。虽然要分出来但这件事要一朝一夕慢慢行动。
衷心希望大家理解。
(分社只会淡出,不会在名义上彻底断绝,但如果分社认为自己已经成熟,提出独立,会成全他们的。请大家有个心理准备。)
谢谢各位的理解。
真的希望这种事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不要让我,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