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与丹尼尔合作的是一个叫汤姆费尔顿的美籍英国人。汤姆在美国长大,但血统是纯正的英国人。
然而,汤姆的行为举止之间都带着英国绅士的气息,比如在任何情况下秉持女士优先,又比如在丹尼尔蹭他的顺风车时给丹尼尔开门。这是后话了。
眼下,丹尼尔要面对跟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饰演一对同性情侣的尴尬处境。但是说到底,丹尼尔和汤姆都是专业的演员,所以即使他们并不熟识,两个人也很快地投入了状态。
3
有什么不对劲,丹尼尔想。
排练已经接近中期,丹尼尔和汤姆一天一天熟识起来。
丹尼尔也可以感觉到汤姆在一天一天地吸引他。越了解他,越吸引。
不那么金的头发,发质柔软,比自己高了一截的身材,仰头看他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他的睫毛映落在蓝色眼眸。
还有他的唇,笑起来会变薄。
丹尼尔搞不懂汤姆。
比如说,昨天晚上他们在pub里酩酊大醉,模糊之中唇上有柔软触感。
不是没有亲吻过,甚至Alexander剧本里也有克制压抑的轻触。
可是,不一样。丹尼尔摸摸唇,不一样,有什么不一样。
“丹,找你吃饭你装什么死啊?”
再回神,身边是从幼时玩到大的艾玛。“没什么,”丹尼尔牵出一个模糊的笑容,咽下嘴里的食物。
4
丹尼尔和汤姆很合得来。
这是Alexander舞台剧整个团队的共识。
的确,虽然丹尼尔比汤姆矮了那么一小截,汤姆比丹尼尔长了那么两岁,但是两人在剧组里可谓如影随形,夫唱夫随。
不对,划掉最后一个。
两个人的默契使得他们在合作上无往不利。公演的前一天,丹尼尔刚刚排演完自己的部分,薄薄的T恤湿透了贴着皮肤。
接下来是汤姆的部分,丹尼尔在后台休息室里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突然一条短信跳了出来,丹尼尔手一抖,Temple Run的小人吧叽一下撞在树干上。
那是来自丹尼尔太太的短信,上书:“丹,把汤姆带回家吃顿便饭吧。”
丹尼尔看着“带回家”三个字,茫然地退出短信界面继续操纵这小人跑跑跑。
然后在汤姆“该你了,丹。”的声音中,小人再一次吧叽一下撞在树干上,“Tree Hugger!”
丹尼尔恨恨地关了机,然后在汤姆不解的目光里用壮烈赴死的表情对汤姆说:“我妈叫我带你回我家吃饭。”
5
那天的晚餐很融洽。汤姆的美式幽默逗笑了丹尼尔一家子人,除了丹尼尔。
他茫然地吃着饭,不知道在想什么。
“汤姆,你有想过回来发展吗?”丹尼尔太太问。
丹尼尔竖起了耳朵。
“Emm…我还没决定呢。不过英国始终是我故乡。”汤姆笑得眉眼弯弯。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Fish&Chips。丹尼尔心想。
6
公演很成功,丹尼尔和汤姆的演出打动了所有人。
公演第二天的泰晤士时报娱乐版头条是“They are meant to be together!”
下面是舞台剧的剧照,某个场景里亚历山大和赫菲斯定的拥抱。
某种程度上,丹尼尔和汤姆的拥抱。
7
丹尼尔死死盯着日历上的日期。
今天是汤姆飞回美国日子。
8
一个月的时间太快,彼此眼里的感情没有时间缓冲消化。
丹尼尔咬着唇打开短信界面,发了条短信过去,“Take care.”
9
所以这只是个crash.
10
然后把手机一甩,闭上眼睛补眠。
天知道宿醉后头有多痛。
11
几分钟后,一条信息带来无限可能。
“我已决定回故乡发展,希望我们以后仍会有合作的机会。”
丹尼尔看着短信,捂着阵阵作痛的头,觉得嘴边的肌肉酸疼。
所谓宿醉后遗症。
12
汤姆捏着手机,看着丹尼尔回复的短信。
“别吵了我要睡觉!”
嘴角抽搐。
13
至爱所在,心之所在。此心安处,便是故乡。
Fin